然後和遊戲鬥法反客為主,成為整片大宇宙的主人。
在挖一個大坑,將這個坑丟給下本書去解決。
完結撒花。
咳咳,這不是逗你們樂。
而是我真這麼想過。
說實話,自打我三年級開始後,基本上能看到四百萬字的很少。
基本上兩百萬字花費三五天看完後,就會因為密集閱讀產生厭倦從而放棄。
我基本很少看到能將一本書寫的有頭有尾結束的。
包括一些成名已久的大神,也依舊擺脫不了這個困擾。
有時候我也想擺爛,尤其是隨著字數越多成績下降後,這個想法就會加重。
反正大家都不會寫後期,還不如果斷切了,再開一本算了。
到時候用這四百萬字訓練出來的寫法難道還不如這本書?
我還有很多奇思妙想,很多劇情設計沒用出來。
下本書我一定會將更加真實,更加有趣的廢土演繹到淋漓盡致。
絕對不會再犯這本書的錯誤。
這也是“想擺爛”的主要理由之一。
畢竟就算用愛發電,也還要恰飯的嘛...
但有時候又轉念想想,既然已經走到了這裡,為什麼不選擇堅持一下呢?
作為作者,又有幾個人能夠寫到一千章,寫到四百萬字呢?
為什麼要給自己長達兩年多的歷程畫上一個並不完美的省略號?
人生第一本書,就算爛尾,我也要撐到所有坑填好結束。
所以還能堅持看到這裡,沒有毒發身亡的讀者老爺可以放心。
最近幾章已經在明顯的加快節奏了,馬上也會將之前的坑挨個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