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琳向來就有自知之明。
《貓》那部電影,要不是因為林衍笙,怎麼也輪不到她來當這個導演。
現在兩人離了婚,而且這事兒並不是秘密,貝琳覺著歐陽弘深那邊應該也有了別的考量,至少導演是輪不到她來當了。
有些事情不是非得撕破臉才算說清,這段時間她和歐陽弘深算是斷了聯絡。
這算是某種訊號。
貝琳也已經預設自己失去了這份工作。
只是她沒想到,歐陽弘深會在這時又突然來了電話,而且還是催她進組的電話。
“身體恢復的如何了?”
寒暄過後,歐陽弘深直入主題,“開機日期提前了,開拍在即,三天後會有一次劇本圍讀,如果你的身體允許,最好能夠來趟現場。”
貝琳身體不算完全恢復,但也已經恢復了大半。
去劇組是沒有問題……
“你確定還是讓我當這部電影的導演?”貝琳和他確認,在他回答之前又忍不住提醒一句,“我和林衍笙已經離婚了,這件事你應該知道吧?”
那天剛領完離婚證就被記者給堵了,雖然後來沒任何新聞爆出來,但歐陽弘深這樣的圈內人,沒理由不知道這件事。
怎麼現在竟然還會聯絡她?
歐陽弘深也不否認自己知道這件事,只是說,“我這個人一向公私分明,咱們簽過合同就按合同辦事兒,再說離婚是你個人情感上的選擇,我並不會因此否認你的工作能力。”
其實這句公私分明放在這件事裡本身就是最不分明的。
貝琳太清楚這份工作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得來的……
而她也確實不想再和那個人有任何牽扯。
所以再開口就是想和歐陽弘深聊解約的事情,“如果解約的話,我……”
“解約?”
這話沒有說完就被歐陽弘深打斷,頓了頓又問她,“你是不是沒有仔細看過合同?”
當初合同是林衍笙讓律師看過,確定沒問題之後,她直接籤的。
貝琳確實沒有仔細看過。
但……
“合同上應該沒有寫不能解約吧?”貝琳下意識反問。
“那倒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