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吃的。”
路漫兮要了份小碗涼粉,酸酸辣辣的很可口,一圈轉下來飯都不用吃了。
糖油果子吃完吳思明要了個蛋烘糕。
“我嘗一口。”
路漫兮脖子伸了咬了口。
“吃兔兔嗎?”
吳思明指了指牙籤兔子肉道。
“嚐嚐。”
路漫兮笑著說。
倆人都屬豬的,手裡這會還拿著豬蹄兒呢,兔兔那麼可愛,快到碗裡來吧。
兩人逛街比獨樂樂好的多,就拿吃來說,不浪費的話,假如獨樂樂能吃五種美食,兩個人就能吃十種,再有兩夥伴的話能把整條街嚐遍。
碰見吃的剎不住,才逛了小半段,吳思明和路漫兮已經吃六種了,酸奶,糖油果子,涼粉,蛋烘糕,豬蹄兒,牙籤兔子肉,酸的辣的甜的已經嚐遍了。
“吃的太快了,走慢點。”
路漫兮挽著小明放慢速度。
吳思明也得緩緩了,不然一會吃不下去了。
路過見山書局進去看看。
“我送你一本書,看看想要什麼書。”
小明喜歡看書,路漫兮剛好買本留紀念。
吳思明四處看。
路漫兮拿起本《圍城》,“我帶著這本書,在家裡看到方鴻漸準備去大學工作,這兩天還沒翻呢,”
“你什麼時候把圍城看完咱什麼時候回去。”
吳思明微笑著道。
“好呀,”路漫兮道:“我現在看書也能靜下心來,我覺得以前吧,主要是要學習沒心思,咱去外面轉兩天回來休息兩天我肯定能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