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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情人節不秀恩愛 (2 / 5)

吳思明撕了兩節折起,既然說了出來,他真的給妖精擦。

“你不是嫌棄嗎?”

路漫兮執拗不過,只能把馬桶衝了先,勉為其難的接受。

“真嫌棄你生病了誰伺候。”吳思明又撕了兩截紙,先把大拇指擦了擦,“往外點,看不見害我粘手上了。”

“辛苦你了。”

路漫兮不能再變扭了,跟小屁孩似的。

“你比小孩還難伺候。”

吳思明紙丟簍子裡,去水池洗手。

“婚後我生病了你要是不願意伺候就讓我自生自滅吧。”路漫兮扯了扯小明的臉頰,甜甜的道,“小明你真好。”

吳思明道:“其實這也是父母的一種榜樣,子不孝是父母之過,我老家鄉下,有些老人特別可憐,動不了了沒人伺候,兒女都嫌棄躲的眼不見心不煩,老伴兒也嫌,特別令人寒心,也有好的,有一個老太太下身癱瘓快十年了,她老伴兒就一直伺候著,每天給換衣服做飯,如廁洗衣服等等,特別令人感動。”

路漫兮想起一首歌詞。

多少人曾愛慕你年輕時的容顏,可知誰願承受歲月無情的變遷。

“真的很感人,誰能保證一輩子都能生活自理,老了指不定哪天突然腿腳動不了了,丈夫或妻子比兒女還親近,如果也嫌棄不願意照顧真的生不如死,那樣的夫妻過了一輩子有什麼意義。”

洗完手路漫兮後面摟著小明,繼續道:

“咱怎麼對待父母,可能咱的孩子以後就怎麼對咱,所以咱要相親相愛一輩子,好好孝敬你爸媽和我爸媽,免得老了被孩子嫌棄不管。”

“那當然啦。”

吳思明捏著妖精的小嘴啵一聲。

路漫兮不粘著小明瞭,讓小明安心寫作,她洗了臉收拾房間,粥煮好給小明端一碗。

十一點吳思明和妖精過那邊吃飯。

過去師孃已經準備好飯了,炒了三個菜,拌了一個冷盤,然後煮湯圓。

湯圓有吳思明最喜歡的黑芝麻湯圓,有路漫兮喜歡的糯米湯圓。

吃飯前姜琳先盛了點湯圓讓臭小子嚐嚐。

“我也要。”

路漫兮看著老媽道。

“自己動手。”

有了臭小子姜琳不再慣著女兒,以後寵女兒是臭小子的事情,她不能搶,不能讓女兒長大了還覺得世上只有媽媽好,以後稍微受點委屈動不動跑孃家。

路漫兮如果知道老媽這樣的想法,真的要傷心了。

“那我不吃了。”

路漫兮哼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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