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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點心意,不成敬意 (2 / 4)

“一邊去。”吳思明抬腳就想踹老妹兒,推開她,看向老媽道:“對了,我還買了本字帖,給我報不報?”

“哥你字寫這麼好了還練。”

吳思凡無地自容,老哥個大男生,一點都不誇張,字寫的跟列印的似的。

“寫字也是手藝活,要經常練保持手感。”吳思明手伸向老媽:“字帖六塊錢。”

“先給你記著。”劉玉梅看了眼兔崽子,轉向女兒道:“凡也多練練字,你一個女孩子,寫的字真的不咋樣,只能說看得過去。”

“別跟我哥比啊,又不準備當書法家,字寫那麼好多浪費時間,跟我們班女生比我寫字已經算好看的。”

吳思凡是沒耐心練字,即使語文老師要求她也是完成任務。

真佩服老哥,一筆一畫的自覺練字。

語文老師要求所有學生練字,每週交三頁她都懶的,交的時候就把老哥練的撕下交。

“路漫兮這女娃真不錯,現在有機會小明你可別沒正經,把心思放在學習上就是追人最好的方式,別自己不喜歡學還影響人家,反而讓人厭煩,跟人平時開開玩笑可以,你心裡要有數,班主任讓女兒跟你坐肯定不是為了談戀愛。”

今天跟路漫兮簡訊聊了幾句,劉玉梅非常喜歡路漫兮,從言辭看得出,路漫兮是個非常有修養的女娃。

吳思明敷衍著回臥室,也特別煩家裡有事沒事說這些,手機開機,才收到路漫兮的簡訊,吳思明笑了笑回覆,【手機剛充電,幾點去學校?】

路漫兮正在吃飯,手機沒在跟前。

“中午吃了什麼?”

姜琳給女兒夾了塊瘦肉問。

“面。”

路漫兮夾起肉遞進嘴裡,輕輕的嚼著。

“誰掏的錢?你還是小明?”

姜琳又問。

“各掏各的。”

路漫兮抿了抿嘴說。

“可以跟男生出去玩,但是不管現在同學關係還是未來跟男朋友,都不要隨便花男生的錢。”

姜琳心平氣和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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