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和服裝店一直都在進賬不假,每個月兩家店差不多能穩定給樂薇提供五六千的純個人收益也不假。
樂薇如果就此打住,至少這個年代她可以吃穿不愁,過得相當不錯。
然而想要投資,想要跟上時代,這點錢就不夠了。
她剛才在餘長勝的車上算了一下。
現在她的存款薄上躺著大概八萬塊錢,在中央區買過房子以後,之前剩下的錢和這兩個月又賺的錢一共就剩這些。
這八萬塊錢還要留出來一萬不能動,萬一兩個店需要錢的時候,她得能掏出來現金。
剩下的七萬,要給茶樓裝修留一點,樂薇打算只留個兩萬出來,畢竟這幾個月還有賺,而茶樓看著一時半會也裝不上,寧青最近忙得異常,柳臺城去了京城,她馬上要高二開學。
三個人都騰不出時間。
只能說地又不會貶值,放著就放著吧。
剩下五萬塊才是能投入到紡織廠中的。
餘長勝說:“放心,人家也不全賣。”
他比劃了一下:“說是這裡到時候給蓋個牆,那邊還是人家的倉庫,這邊才是我們的。”
樂薇看了一眼:“一千多平米?”
“差不多,就是狹長了點,不過也因為這樣,能給咱們便宜點。”
“賣還是租?”
“地肯定還是橡膠廠的,對方傾向於賣,實在賣不掉的情況下才考慮租。”
樂薇在心中規劃了一下大概的形狀,如果按照橡膠廠說得那樣蓋牆,雖然是一千多平米,卻是縱深的形狀,確實比較狹長。
夠用肯定是夠用,就是不夠敞亮。
“賣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