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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親事 (1 / 2)

賈璉撇嘴:“這很簡單。兼祧兩房不就可以了?”

“兼祧?”寶玉愕然。

所謂兼祧,就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兩房宗祀的特殊繼承方式,又稱“一子兩後”或“一子兩祧”。

宗祧繼承包括身份繼承和財產繼承兩個方面,其中尤以身份繼承為重,以維護家族的整體利益並保證血統純正。

被繼承人膝下無子,可以透過立嗣的方式讓繼子來承祧。

但是,假設同父所出的數個兄弟,因各種原因只有一個兄弟且僅有一個獨子,其他各兄弟均無子息,那麼為了保證嫡長子即大宗一脈香火不斷,小宗的獨子就要出繼大宗為嗣。該小宗要麼另尋他人立嗣,要麼就面臨絕後危險,就像《白虎通義》中所說:“小宗可以絕,大宗不可絕。故舍己之父,往為後於大宗,所以尊祖,重不絕大宗也。”

這種做法雖然合乎禮教,但對小宗而言,讓自己的獨生兒子過繼到大宗為嗣,自己卻要立遠房親屬的子侄為嗣;如果生逢戰亂,宗族零落,甚至要冒著違法風險去立非同姓的養子、外甥或贅婿來承繼本房香火,實在有違人情。

兼祧最有名的,是前朝明嘉靖帝時期的“大禮議”事件,這也是最早最有影響力的兼祧繼承。

正德皇帝朱厚照從小身體健康狀況不佳。

據《孝宗實錄》載,“弘治十五年十一月,內閣大學士劉健等言:‘今冬以來因東宮進藥,上廑聖慮,數日之間奏事益晚,今經兩月未復前規。’”

意思是說,弘治十五年,當時年僅十二歲的太子朱厚照生了大病,兩個月的時間才勉強治好,其父孝宗皇帝很擔心,甚至因此耽誤了政事。

又有《武進縣誌》載,“一日,上涉獵還,口出血,傑進犀角湯,愈。”

朱厚照出去狩獵遊玩,回來後竟然口吐鮮血,太醫吳傑為他開了犀角湯,他的病才痊癒。

由此可見,朱厚照從小身體狀況便不是很好,偏又貪玩,以至後來南巡歸來之時,“上至清江浦,復幸太監張陽第。踰三日,上自泛小舟於積水池,舟覆溺焉。左右大恐,爭入水掖之而出,自是遂不豫。”

這廝意外落水,而溺水之後,身體每況愈下,病入膏肓,難以醫治,最後駕崩於豹房。

但是問題來了,作為皇帝,朱厚照生前並未留下任何子嗣,只好兄終弟及,立興獻王之子朱厚熜為嗣,是為明世宗,年號為嘉靖。

時年十五歲的明世宗下令群臣議定明武宗的諡號及生父的主祀及封號,以內閣首輔楊廷和為首的朝中大臣認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繼大宗,就應該尊奉正統,要以明孝宗為皇考,興獻王改稱“皇叔考興獻大王”,母妃蔣氏為“皇叔母興國大妃”,祭祀時對其親生父母自稱“侄皇帝”。

嘉靖帝自然不能同意了,做個皇帝尼瑪怎麼能連生父生母都不可承認?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不稽。

好在新科進士張璁深明帝意,上疏支援嘉靖帝,認為明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而非繼承皇嗣,即所謂“繼統不繼嗣”,皇統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繼,而且漢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預先立為太子,養在宮中,實際上已經是過繼給漢成帝和宋仁宗,“其為人後之義甚明”。

故而,他建議明世宗仍以生父為考,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

明世宗見此奏章後大喜:“此論出,吾父子獲全矣!”

於是明世宗便以一家獨子之身份,承兩家之宗祧,成兼祧之先例。

皇室既開此先河,民間便紛紛效仿,此後兼祧雖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卻一直隱隱存在於社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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