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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纏在一起的案件 (1 / 4)

夜晚八點,川都警局,幾個人圍坐在一張大木桌前。

從左往右看去,林林總總有六個人,五男一女,張志就坐在其中。

在他身前擺著一個筆記本,還有一支筆和一張白紙。

“老劉,你說王大剛去的那個銀行就是昨天被搶的那個?”

在趙志身側,是一個帶著眼鏡的中年人。他的身材很消瘦,臉上算的是瘦骨嶙峋。

此時,他正伸著好似白骨一般的右手,拿著一支筆,在那張白紙上畫著什麼。

他聽到聲音抬頭,肯定了一聲又道。

“而且搶劫的時候他就在場。”說著他又低下頭,咬了咬手裡的筆帽,又在紙上畫了一道。

這時候老劉旁邊的一個年輕人開口了,他叫李樂翔,算是老劉帶的新人。

“那段監控我看了,劫匪還綁走一個人,叫王明樂。”

“他們綁人做人質嗎?”這時候趙志問了一句。

他旁邊的老劉搖搖頭,直接低著頭否認了。

“不是,錄口供的時候有人說了,這些劫匪還做兼職。”

趙志“嗯?”了一聲,他拍拍旁邊老劉的後背。

“你說這些搶劫犯還做兼職,兼什麼,綁人嗎?”

老劉對著趙志點點頭,肯定道。

“是綁人。”

趙志表示很疑惑,現在劫匪都做兼職了?而就是這時候,另一邊的一個人開口了。

李贇,也算是刑警隊的老人。

他對著李樂翔說:“你說被綁的叫什麼,是王明樂嗎?”

李樂翔愣了一下,隨後又木納的點頭。

“是……是叫王明樂。怎麼了?”

李贇又問。

“十六歲,挺秀氣?”

李樂翔再次點頭。

李贇躺到了椅子上,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眾人都看著他,剛要問他就坐起了身子。

“你們還記得那個報案說孩子丟了的女人嗎?”

眾人點頭。

“她兒子就叫王明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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