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林鬱歡在這裡看到甯越還是小小的驚訝了一把。
她最近也忙著應酬,幫襯著林琛做事,很久都沒有見過甯越了,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他。
而甯越看到林鬱歡時也呆住了。
林鬱歡穿的很漂亮,一身白色的休閒西裝一看就知道價值不菲,頭髮高高的盤起,整個人幹練又有氣質。
他的阿歡就該這麼美。
甯越低頭,對比了對比自己,一身從某寶上買來的便宜貨,穿的都有些年頭了。
再看看旁邊裝修的高大上的巖雀咖啡館,他都羞愧的不敢走進去。
甯越這才意識到,自己和林鬱歡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那八年彷彿就是上天開了個玩笑,讓他一個窮小子見到林鬱歡這個落魄的貴族女,讓他產生了原本一輩子都不可能有的奢望。
但是現在物歸原主,林鬱歡又回到了高高在上,讓他高不可攀的位置,而他的心也空了那麼一節。
既然無法擁有,當初又為何讓他相遇呢。
“哥?”
林鬱歡見甯越沒有反應又叫了一聲,朝他走進。
“阿歡。”
甯越見林鬱歡走進,有些舉足無措,竟然有種想要後退的衝動。
他怕自己身上的泥土會弄髒林鬱歡的衣服。
而林鬱歡也發現了甯越的自卑。
的確,他們現在不一樣了,不再是窩在那個小平房裡面一起吃餐鍋包肉就能很快樂的兩個人了。
她有自己想要做和必須做的事情,她不能忘記林家的冤屈等著她去洗刷,她不能忘記陸沉衡和雲湘兩個人害得她家破人亡。
她更不能忘記自己那個還未出世的孩子。
像甯越這種沒有背景沒有實力也沒有公司的人,根本沒有必要交往。
但是甯越這八年對她的情意都是真真切切的。
她的身體不好,經常發燒,甯越每每都會半夜帶著她去小診所掛水,就算是下大雨,也不會放任她生病不管。
平常家裡窮,不捨的吃肉,每次買肉的時候,甯越一定會說自己不喜歡吃肉,然後把一大半都夾到她的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