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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於青萍 第九十章 公私合營 (2 / 3)

趙禎似是覺得可以接受又問道:“那你想要多少成的份子?”

林近對份子多少其實是無所謂的,他覺得給趙禎招惹了遼國這麼大的麻煩,就當幫他點小忙算了。

“官家既然答應了草民的條件,只需給我一成份子便可!不過一應事情皆是草民負責,而其中事宜朝廷皆不可過問,只有檢視賬目與獲取分成的權利。”

趙禎此時也猜出林近的用意問道:“那剩餘三成你可是想拿來出售?”

趙禎也習慣了林近東西還沒做出來,就先賣份子的做派。

林近點點頭道:“必然是要賣掉的,否則沒錢怎麼建酒廠。”

林近此時有些疑惑,雖說此事是三司使的職責,但幾位宰輔同樣也是有發言權的,不知為何皆是不做聲響,他卻又不好多問。

幾位宰輔當然也是各懷心思,他們不說話只是等林近與趙禎、葉清臣說完再來拾遺補漏,挑挑毛病。

只是到了此時幾人才明白,感情自己等人想多了,人家根本不用朝廷出錢,直接先賣份子再建酒廠。

葉清臣樂呵呵的道:“官家,幾位宰輔若對此事沒意見,我三司便準備答應此事了。”

幾位宰輔紛紛搖頭,這事自己等人不會出言阻止,但是若讓他們支援也難,因為有些不懂其中的門道。

酒的蒸餾比蒸餾石油還簡單些,林近只需要將蒸餾石油所用到的器皿圖紙修改一番,便可以做出來蒸餾酒的裝置。

在大宋酒是禁榷商品,是大宋的主要財政來源,而且比鹽還暴利,普通人可以自釀卻不能拿出來賣。

林近一直也沒敢打酒的主意,如今卻要和三司合作建酒廠,這次可真是抱了條大粗腿。

林近揣著聖旨出了皇城,留下了趙禎與幾位宰輔繼續商量國事。

謄寫這份聖旨的人正是此時的中書舍人富弼。

富弼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林近竟然會找官家要這麼一份聖旨,他一開始就比較看重林近,一心想要將外甥女嫁給他,遇到林母的阻攔才不得不罷手。

此時看到這份聖旨顯然又來了精氣神,只是他不知道這聖旨本就是給他外甥女討來的。

林近心情格外的好,雖說他此時還在孝期按理不得行嫁娶事宜,但李明月那裡卻是拖不得了,必須先將此事定下方可。

其實此時因喪納婦的行為在大宋民間比比皆是,已視為民俗,朝廷多年以來頻出政令仍然禁止不了這種行為。

只有官員才會遵守不得孝期納娶的禮法。

這也是富弼敢上門提親的原因,只是定個親卻比很多人守規矩多了。

何況林近本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對此更是不太在意。

富弼想著去林家提親,而林近卻想著去李家提親。

不知道程凝兒知道此事會如何想,反正此時的李明月卻開心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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