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案子不需要他們管,等需要出動他們的時候,其實和這幾年外出執行戰鬥任務並沒什麼區別。
米國近現代歷史上僅有兩個機構,在預算和海外行動上,很大程度上並不受幗會的質詢。
而這兩個機構,一個是由直接對大統領負責的ci·a。
一個是司琺部名下,聯邦緝讀局所屬,代號fast的特殊警察部隊。
除非被人抓到馬腳,否則連行動都不用向其他部門彙報,只需要任務完成後寫下份經過,在自己內部的檔案室留檔就行。
當然fast的成員數量和權力,和cia完全沒法比。
但fast的權利除了能和fb·i一樣調查米國的麵粉商,並且抓人外,最大的特權是可以進行海外執法。
一旦有準確訊息,甚至可以不通知輯讀局之外的任何外人,秘密進入南美各國和一些小國抓人。
甚至,在南美麵粉商最猖狂的時候,調動戰鬥機轟炸的權利都有。
成功了,人押回米國,這沒什麼好說的。
要是行動暴露,用輯讀的名義,會少很多、很多麻煩。
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就是。
fast專職和麵粉有關的事,很大程度上和政治沒任何關聯,當然,想完全撇清,那是不可能的。
但這個機構在抓人的權力上,並不比fbi小,可因為職權範圍的原因。
fast就不會被米國各大政治勢力,像忌憚fbi一樣處處刁難和制定各種限制法規、制度。
加上聯邦輯讀局才成立3年,並且什麼功勞都拿不出來。
這種隨時都可能被裁撤的機構,很大程度上並不受各方勢力重視。
一旦李長亨介入,花最小的代價,就能獲得一項不會被各方忌憚,但權力又特別大的部門。
所以,李長亨在接到新澤西總檢查官德尼爾的電話,聽到卡特提出組建緝‘讀’局專門的武裝時,一聽就心動了。
別看fast的職權只在緝‘讀’上,可利用好了,基本上想抓誰就能抓誰。
拉鍊頓、奧巴牛可是都承認過,年輕時候不懂事,被朋友唆使著使用過麵粉等特殊物品。
大統路都這樣了,足以說明6、70年代米國社會有多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