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和戰壕通話前,李長亨確實打算讓曼哈頓上城區警局的麥肯納警督抓人。
當然,抓人之後,就算尼克斯的幾個黑叔叔球員真的有問題,最後也會以證據不足而放入。
免得真的鬧出大麻煩。
而辦法很簡單,只需要在抓人時,上城區的警察沒說出那句‘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每句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
律師輕易就能讓警察找到的任何證據都作廢。
但這確實有很大風險,所以,李長亨自己也覺得這計劃不太靠譜。
聽完戰壕說,尼克斯隊內的功勳球員,有退役的想法。
立馬就想到第二個方案。
別看0202年時,尼克斯市值幾十億美金。
但05年時,尼克斯也才5千萬美金左右,更別說此時才70年代,籃球受歡迎程度,甚至連四的不一定保得住。
第一肯定是橄欖球,第二是棒球一點問題都沒有。
冰球排第四,可能籃球迷不答應,但因為阿里的存在,此時的拳擊在米國受歡迎的程度,絕對比籃球高。
所以,想買下尼克斯,3、500萬可能談不攏,但700萬美金絕對足夠。
而且,麥迪遜花園廣場此時屬於西方石油公司,只要李長亨願意談,或許只需要兩千萬美金就能買下麥迪遜花園廣場。
而戰壕對於李長亨想和自己一起購買尼克斯的想法,那是舉雙手雙腳歡迎。
告訴戰壕麵粉就藏在頂樓後,直升機飛回莊園,一個電話打給紐約參義院義員諾爾帕萊德。
每十分鐘,諾爾就回電話說道,“亨利,600萬美金,加你在花旗成立的基金的,4年期300萬美金的投資份額,尼克斯就是你的了。”
李長亨沒多考慮就同意了。
600萬美金加4年300萬的投資份額,等於差不多800萬左右。
但基金本來就是李長亨用來拉攏上層的工具,對他來說給誰都一樣。
先給傳媒集團的倫道爾赫斯特打了個電話,幾十個記者只要接到命令,就能立馬出發。
隨後300萬美金的定金由花旗打過去,律師團出動,尼克斯的經理、管理團隊和教練,在得知買球隊的人是李長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