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衝動謀殺,威利頓時恍然大悟起來。
“boss,您的意思是,只要特納不是故意謀殺,那他對他兒子弗朗西斯的影響就會降低好幾個級別?”
“這不是明擺著的嘛。”
主管陰沉著臉道,“而且外界還不知道的是,特納的妻子並沒死。
子彈射入她的大腦後並沒穿透, 而是卡在裡面,讓她陷入和植物人一樣的情況。
大概是某些人期待著那女人能甦醒過來,或者想利用她做些什麼,所以訊息一直被瞞的很緊。
為也是下午找你之前才知道的。”
威利立馬明白所謂的‘某些人’,肯定是弗朗西斯的競選對手。
既然受害人沒死,確實有機會把故意謀殺,打成衝動謀殺。
原因很簡單, 造謠特納妻子有外遇, 然後明天在庭審上自己這邊已經找到了關鍵證據,但需要時間才能呈交給法庭,就可以把桉子先拖下去。
甚至律師特納一開始是謀殺被起訴,現在人沒死,起訴理由就得換成謀殺未遂。
這又能拖一段時間。
十幾天、甚至一兩個月的時間確實足以讓弗朗西斯找到,或者偽造一些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一旦法庭認可,那就有了可以酌情減刑的理由,更關鍵的是人沒死,減刑就更可能成功。
“見鬼,那我不是會被這個桉子一直拖著嗎?”
威利抱怨完,卻見主管冷笑著道,“你真想徹底得罪弗朗西斯?”
威利一愣,勐的反應過來,主管的意思就是讓對方用衝動謀殺來打官司。
自己這邊定罪了特納,等於贏了官司。
但這樣一來,就是不知道西蒙尼事務所那邊會如何看待自己。
“威利,米國又不是隻有西蒙尼一傢俬人律師事務所, 西蒙尼也不是公認的最好的那個。
而你打贏了這場官司, 讓特納定罪, 還怕沒人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