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算都賠錢,也不會傷筋動骨。
可像長城電影公司一樣的單純的電影製作公司,電影想上映,不是和劇院分票房,而是先付一筆錢,來包下劇院。
什麼意思呢。
拿北角這家劇院來說,長城電影公司想在這裡上映自己的電影。
一個月就得給劇院12萬港幣,中環900平米的劇院又得8萬港幣。
要不是李長亨給了他們7折優惠,不管港島政f是不是打壓他們,光每個月7家劇院的包場費,就得72萬。
不打折的話就得過百萬。
而且隨著票房不斷破紀錄,劇院包場的費用,從李長亨拿到這7家劇院後的三年裡,大概漲了6層左右。
普通的電影公司,要是沒足夠的信心,真心包不起劇場。
所以很多公司,一般都是包個一兩個星期。
要是票房不好,乾脆上映三天就拜拜。
寧願陪點錢,或者第一個星期後面4天就當違約金,也不願再支付第二個星期的包場費。
而對李長亨的這7家劇院來說,沒電影播放,白天直接上聯美的老電影。
不僅花錢少,也能吸引不少好奇的年輕人,還有外國人。
而晚上的演出,隨便找個以往有合作的戲班來救場就行。
畢竟這可是7家在港島最繁華地段的劇院。
不說求著戲班、名角,至少沒那個戲班和名角敢得罪劇院。
因為一個很無奈的事實就是,不管戲班多出名,他只能在一家劇院裡演出。
而且還沒法一年365天,天天都演出,更沒法一個劇就演出一年。
再說劇院的地段好不好,不僅體現他們是不是有名,還直接影響他們的收入。
這麼一來在劇院找人救場時,因為本身就拿到了剩下4天的包場費,加上這年代看戲的人不比看電影的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