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讓你專職負責和港島的公司聯絡,如何?”
韓春明立馬站起來,拿起一瓶茅臺,“我一口悶掉這一瓶,您直接僱我進入港島的公司。
只要您買下的古玩不運出國,我保證每年至少幫您收到1件夠分量的寶貝。”
李長亨一聽就放在筷子,拿起絲巾擦擦嘴,笑呵呵的看著擰開的瓶蓋的韓春明。
“酒喝完了,我至少不會虧待你,至於其實的,等酒醒了再說。”
眾人見李長亨承諾不會虧待韓春明,頓時就不覺得他這是以勢壓人了。
“行。”
此時才16歲,從小就吃慣了苦的韓春明深知機會和貴人難得,更別說之前和傻柱買菜的時候,可是從傻柱嘴裡套出不少話。
加上這老外老闆確實講究,沒直接答應,但也不讓你白喝。
既然不是耍人,那就用不著囉嗦,端著酒瓶就‘咕嚕、咕嚕’的一口氣灌完一瓶酒。
“好”。
不僅張天志、元譁拍手鼓掌,就連冉新明和他兩個同事,也覺得韓春明沒丟人。
當然,鼓掌聲最大的肯定是傻柱。
畢竟,韓春明怎麼說也是附近的孩子,今後大家都在大老闆手下做事,也能有個照應不是。
而且,傻柱和韓春明接觸時間雖然不長,但看這小子的長相就知道這小子鬼機靈、鬼機靈的。
李長亨看著一滴酒都沒流出來,倒拿在韓春明手裡的空酒瓶,拿出支票本,寫了個1萬美金的支票。
然後笑著道,“這是1萬美金的瑞士銀行,見票支付的現金支票。
我在北驚應該還會停留一個星期,你帶3件好東西來見我。
只要你師父說是寶貝,今後每年給你10萬美金額度的現金,讓你幫我收古董。
至於你的薪水”,李長亨想了想才說道,“按照當年給你資金的1來算。
而且只要你能透過考驗,為了方便,我會把你的工作關係放在港島那邊的珠寶公司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