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拍大片的風險確實大的驚人,聯美未來會破產,就是因為4500萬美金的電影,最後只收回了400萬美金的票房。
直接虧的這家公司想不破產,都沒機會掙扎一下。
可惜卡爾曼的提議,註定成不了。
巴倫在確定知道李長亨會收購聯美時,可沒那麼好忽悠,更不願意和米高酶攪在一起。
在他看來老闆資金充足,就算整個公司都為新老闆的電影服務,他們也能過的舒舒服服。
更別說在看過小鬼當家後,新老闆明顯就不是那些有錢卻不懂電影的有錢佬。
要是再拍上幾部好電影出來,聯美的地位立馬就能排在八大的前列。
甚至憑藉資金的優勢,進入電視臺行業都只是收購的金額,還有老闆覺得值不值得的問題。
至於聯美沒有自己的攝影棚的問題,有105億美金的現金在。
不說多了,只需要肯投資2千萬,什麼問題都能解決掉。
剩下的就算購買加州本地電視臺的3成股權,都一點難度都沒有。
所以對巴倫來說,他犯不著,更不願意合併後,因為權責不明,而和米高酶的人扯皮。
甚至因為內鬥,而影響公司的收益。
更關鍵的是,一旦合併,米高酶天然就會壓聯美一頭。
因為這是名氣、歷史上的輝煌和此時各自體量決定的。
聯美唯一的優勢,就是除了7百萬美金的債務外,就沒有其他任何麻煩。
自己純潔的像個天使,幹嘛要和渾身都是破洞,都是麻煩的米高酶結合?
巴倫一臉嚴肅的看著卡爾曼道,“你打算合併後,辭退多少個聯美的員工,又辭退多少個米高酶的員工?”
這話瞬間提醒了聯美的人,又迫使米高酶的人都開始擔憂起來。
然後巴倫繼續緊逼道,“還有勳爵閣下願意以4500萬美金收購聯美,但我們的負債只有700萬美金。
然後就算聯美願意接受你們1億美金的市值,但你們的負債率,可比我們高太多了。
而且,米高酶的股東願不願意自己揹負負債,都是個問題。
光在這上面的扯皮,就不是一年、兩年能說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