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間不可避免的有其他米國油企,想著法的接觸他。
畢竟聰明人又不僅僅是他李長亨和花旗。
那些賣油賣了幾十、上百年的公司,早就熟悉私下裡的那一套。
肉就在眼前,不搶就是傻子。
訊息也就這樣不可避免的爆了出去。
瞬間李長亨成了全米國、全世界的媒體最想採訪的人。
而且,看架勢,比他登月獲得的關注度都要高十倍。
71年4月2號。
紐約城市銀行的總部裡,李長亨在律師的指導下,和花旗、美浮、德州康飛簽下原油購買合同。
這份合同的總金額,已經不是1億,而是1.5億美金。
花旗的人吃下了一億,德州的康飛吃下3千萬,剩餘的2千萬全被美浮的人搶走。
或者說,李長亨不得不平衡利益關係,主動分給了美浮的人。
不過,他可沒安什麼好心。
未來就是因為石油危機,洛克菲勒直接從資產第一下滑到第三。
而且影響力直線下降不說,對內部擁有股份的公司的控制力,也從說什麼是什麼,變成不得不讓他們各自發展。
這份合同的出現,頓時把他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現場的記者們就像打了雞血一樣,根本沒心思去管銀行和石油公司的人,所有問題全集中在他身上。
可惜李長亨只回答了三個問題,就起身離開,帶著自己的保鏢回家,等著晚上去第五大道的廣場酒店參加晚上的宴會。
安妮倒是很想參加這種宴會,李長亨也願意帶她出現在米國上層。
可一想到可能被無數中老年人邀請跳舞,她就沒了參加的興趣。
晚上6點鐘,李長亨站在安妮面前,看著她臉色有些不高興的給自己打領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