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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被兩夥人刺殺 (1 / 3)

李長亨找了張紙,捲成長筒。

然後矮著身體,膝蓋微微曲起來,握著紙筒站在警長身後,戴著手套的左手慢慢的捂住警長的嘴。

右手則握拳演示著安東尼那個身高的人,從背後一刀扎進老高斯福的心臟時,匕首扎入的角度,是否會和老高斯福胸口前的一樣。

果然,老高斯福身材高大,加上養尊處優身體有些肥胖。

所以,就算他坐在木椅上,安東尼這種身形的人確實能用匕首刺入他的胸口,但匕首刺入的角度會是斜著往下刺。

而不是此時老高斯福胸前,平著的匕首柄。

“基本可以排除安東尼,還有那個米國製片人莫里斯,直接殺害高斯福伯爵的嫌疑。”

泰德爾警長作為切身實驗的那個人,當然看到李長亨剛才拳頭的樣子。

只想了想,再看看老高斯福的遺體,就跟著點點頭。

“除非安東尼這種身高的人,除非是踮起腳,或者跳起來。

否者刺入的角度確實能證明他和莫里斯,不是動手的那個人。”

說完,他又搖頭道,“不過,踮起腳和跳起來,想一刀正中胸口的難度就增加了不少。

我們還是去審問安東尼,或許他知道匕首是誰讓他從窗戶扔下去,甚至是誰撿走的。”

李長亨點點頭,卻沒直接離開,而是拿起倒在書桌上的水晶酒杯,放在鼻子上聞了聞。

又走到酒櫃邊,開啟水晶瓶聞了聞裡面的威士忌。

瞬間就皺眉起來。

身體被幾倍強化的好處就是,他的鼻子雖然沒有狗狗百萬,甚至千萬倍強於人類,但讓他意外的是,居然沒聞出異常來。

難道自己猜錯了?

李長亨都不知道自己這一天裡罵了多少次了。

老高斯福是喝多了酒,醉了加睡著了,才輕易就被人一刀致命?

可這也不應該啊!

胸口上的白襯衫並沒多少血跡,這是很明顯的在被刺殺前,就已經死了的證據。

否則,血跡至少會透過白襯衫,流到腰間,而不是僅僅只有半個拳頭大小的一圈血跡。

畢竟心臟是什麼地方?那是人體血液匯聚和供給的源泉。

只有人死了,血液不流通的情況下才會在半個小時後,往下肢沉澱和彙集。

導致上身血液不足,加上血液會慢慢凝固,才沒從傷口上留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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