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國非盈利的慈善基金會,不需要交35%的營業稅、各個州的州稅,資本利得稅,股票利得稅、交易稅。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投資能跑贏5%的捐贈,賺到的任何一毛錢,都不用向米國佬交稅。
不過,這種基金也不是沒任何壞處的,至少很多投資是得公開的。
這等於會明晃晃的讓人知道,你到底有多少錢。
或者更準確一點的描述是,你到底自主的控制了多少錢。
可惜安妮不肯簽字,李長亨就只能用第二種辦法了。
家族信託。
這玩意各個國家都有那麼一點點不同。
而且李長亨不可能今天成立了信託,明年1月低自己安全從月球回來。
卻發現自己的財富雖然名義上是自己的,受益人也是自己,但管理權卻不在自己手上的事情發生。
最直白的解釋就是,房子的產權還是你的,房租也是你的,但房子租給誰,還有高於最低收租標準後,房子租給誰,信託管理者說了算。
就算未來這棟房子從100萬漲到500、1000萬,你還是沒權賣掉房子。
所以,李長亨直接把信託管理者,設定為離岸公司。
而這家公司的所有者是李長亨自己,然後他沒把遺囑所有人定為安妮,而是把她定為受益人。
就是說李長亨安全回來了,一切還是他說了算。
可一旦他回不來,安妮是最後的受益人,卻不是管理者。
這樣也能避免安妮那邊有人打這筆錢的主意,又能讓安妮一輩子都過上富裕生活。
簽完字後,李長亨拿起電話,撥通莊園內線,詢問巴尼瑞銀的人來了沒有。
沒多久,安妮有些木然的看著李長亨又在一份檔案上簽字。
而這份檔案的內容,簡單點來說就是一份換了名目的復仇基金。
一旦他死了,任何和他的死亡有關的人,還有打他財富主意的人,全會登上暗殺目錄。
而整整一億美金的復仇基金,別說幹掉10個人了,就算100個、200個都沒問題。
當然,明著說復仇基金肯定不合法,但換給名頭一切都順理成章還合法。
至於換成什麼名頭,就沒必要說的太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