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在李長亨說出同股同權的提議後,並不擔心自己的股份會忽然減少。
而且有6年的經營、調整期,好像也不用擔心對公司的管理。
“我們商量的都得寫入合同裡。”
“沒問題。”
李長亨巴不得羅伯特一直呆在這家公司,因為這傢伙除了和摩爾,不知道如何想的,居然想進入電子手錶行業外,就沒出過重大經營過錯。
甚至可以說,英特爾在80年代之前,就在他手上發展起來的。
然後接任者是摩爾,再安迪。
而且這三個科學家出生的商人,在經營上都有各自的優點,絕對能被稱呼為行業佼佼者。
所以李長亨搞出這麼多,之後還會讓律師搞出更多限制。
無非就是防備著三個聰明人,利用超過51%的股份,把他完全排除在公司任何事物之外。
至於買下超過51%的股份,這事他想都沒想過,就認為羅伯特三人是不可能答應的。
畢竟這等於公司才成立不到兩年,就拱手讓給別人。
當初羅伯特可是仙童的創始人之一,而且還是CEO,就因為公司內部紛爭太多,無法按照自己的想法管理公司,而從仙童辭職拉上摩爾和安迪自己單幹。
事關股份和公司未來的前途,羅伯特肯定沒法一個人做主。
“我得和摩爾、安迪商量。”
需要資金去研究,甚至買回幫島國人設計的晶片的羅伯特。
思索一會後,覺得面前這個年輕人,既然願意用盈利的20倍來估算英特爾的市值。
這已經是用上市公司的標準,來對待還是小企業的英特爾。
不用擔心被投資者壓價,400萬美金的報價又沒反對。
一旦談成了,簽下合同拿到晶片的代工訂單,英特爾的市值直接從真實的200萬美金左右,飆升到800萬美金。
當然報價是報價,有沒有人接受就得兩說。
如此利好的條件在,好像也就沒什麼好防備和隱瞞的了。
羅伯特無奈的說道,“就我本人來說,我們需要資金,需要利潤來源,需要個不干預我們的投資者,所以我很歡迎您的加入。”
李長亨笑著道,“我在倫敦安永實律師事務所有業務,需要我幫你們找米國的大律師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