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長亨賣鑽石之前,就給了他20萬,正好佔到三分之一的份額,一點都沒讓他吃虧。
可要是賣不到60萬,就等於佔了李長亨的便宜了。
第三點就是,弗蘭克再次腦補李長亨百分百是加入了什麼特工組織,或者什麼勢力。
要不然,就他一個人,紐約那些地下勢力的人,憑什麼不黑吃黑?
而且僅僅十三天沒見,不僅一直帶槍,身上那股壓迫力,比起之前實在是強太多了。
卻不知道,李長亨在俄亥俄的小鎮裡,不僅被霍恩當試驗品瘋狂訓練體能,每天還射擊500發子彈,前幾天又被電影和電視給誤導,失手幹掉個灰幫殺手。
嚴格、甚至殘酷的訓練,加上見血了。
這一嚴肅起來,氣勢裡天然就帶著股,不同於正常人的壓迫感。
所以,弗蘭克這次非常老實的點頭道,“明白,我都聽你的”。
而弗蘭克這一老實,反而讓李長亨有些詫異起來。
沉默了十幾秒,才提醒道,“對了,你別傻乎乎把那些和我們一樣,默契的保守獅子山鑽石秘密的人,當成自己人。
否則,你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這你放心”,弗蘭克笑嘻嘻的說道,“我們的本金才30萬,根本不需要和其他人搭上線。
而且,我是做什麼的?
能騙過那麼多家酒店,機場員工,甚至銀行櫃檯,沒點真本事早就被警察給抓了。
也就你是我和合夥人,要不然,我肯定能騙你團團轉”。
能騙得我團團轉?
李長亨實在沒忍住的笑了起來,不過他不愧是弗蘭克的合夥人,笑了幾聲後,再弗蘭克惱羞成怒前。
收起笑容,一臉嚴肅的說道,“弗蘭克,我知道你聰明。
但作為朋友,給你個你應該記住一輩子的建議”。
弗蘭克立馬正色的說道,“你說”。
“如果你不想自己拿起槍,那麼不管你如何有能力,遇到拿槍的,要麼遠離,要麼就舍錢保命。
錢沒了,命還留著,我們就還有再次賺錢的機會,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