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就是讓蘭博曝屍荒野,或者活活悶死、渴死、餓死蘭博?
而且這麼做好像真是最好的辦法,要不然挖的早了,蘭博進監獄不也還能苟活著?
心裡不由嘀咕著,‘大城市有錢人家庭的孩子,和小地方出來的孩子,差別就這麼大?
光手黑心狠這條,就不是隨便那個17歲孩子能做到的’。
不過,李長亨的回答也讓威爾高興起來,“一會有時間嗎,我請你去酒館吃晚飯,然後把你介紹給鎮裡的夥計們。
讓大家知道你成為小鎮警局的新成員,認識大家的同時也方便你執勤。
而且就算你要回紐約,但做警察的經歷,對你之後的人生會有幫助的”。
“沒問題”,李長亨笑著點點頭,有地頭蛇帶著,至少能多認識小鎮的人,也能瞭解小鎮的基本情況。
接過威爾遞過來的入職申請書,填上自己的資料,他就已經算是小鎮警察了。
威爾笑呵呵的把資料放進抽屜裡,“你要是想在警察這份工作上有所作為,三個月後,我會把你的資料彙報上去。
上面會派人下來核對,要是做不習慣,或者你家人反對,離職的時候這張資料撕了就行”。
“謝謝”,李長亨聽到這話,心裡也鬆了口氣。
剛才他寫資料的時候,亨利李的簽名被他故意寫的很潦草,而且和他平時用的筆跡完全不同。
“不過,我想回旅館洗個澡,換身衣服”。
威爾看著登山鞋上全是泥,穿著戶外套裝的李長亨,點點頭,然後拍了下額頭,“既然你答應做一段時間警察,那就去領兩套警服。
至於配槍,你先用自己的M1911,或者明天我再給你一筆經費,去買把左輪?”
李長亨一聽就知道威爾想省一筆左輪的錢,“不用浪費了,反正我也就幫忙十天、半個月,等派特他們傷好了,我就向你辭職。
至於薪水的話,我想練習射擊,就用彈藥抵消,如何?”。
“沒問題”,威爾想都不想就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