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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模擬法庭實訓 (1 / 2)

第二天,模擬法庭實訓如期召開。大家根據角色在老師的安排下按照正規法庭的座次坐好,其他兩組的同學們作為旁聽坐在下面的觀眾席上。

雷明穿著審判員的服裝坐在審判席上。服裝做的有些大,穿在雷明身上,看上去有些不倫不類的。

在進入法庭前,雷明特意借了班上一個女生的口紅在額頭上畫了一個淺淺的月牙,加上本來就有點古銅色的面板,活脫脫一個包青天的扮相,把大家逗得都笑出聲來。

“安靜,安靜,都特麼嚴肅點,這是法庭,本大人宣佈開庭後你們丫都不得大聲喧譁,小心我讓小六子……啊不,我讓法警把你們都攆出去啊。”雷明一邊拿著法槌在桌上敲打,一邊大喊。

讓他這麼一說,底下笑聲更大了。在老師微笑的示意下,法庭才漸漸恢復平靜的秩序。

本次模擬法庭選的案例原告王老五是被告王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的弟弟,兄弟一共五人。

他們的母親趙老太太已經80多歲,因贍養糾紛,趙老太太曾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經調解,五兄弟同意老太太今後的醫療費、喪葬費則兄弟們平均分攤。

隨後,五兄弟書面約定:“五人必須尊重母親的意願,她可以選擇到五人中的任何一家居住,另外四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母親不論居住在誰家,從達成協議之日起,關於母親的一切費用都由母親所居住家負責,與其他四人沒有任何關係。

但母親過世後,母親的遺產由負責贍養的家庭繼承,而且必須徵求母親居住家的同意,否則其他四人不得前去戴孝、送葬。

由此原因所引發的吵架、打架等事件以及一切後果均由不遵守此協議者承擔。

而霍一多他們的案子則是原告王老五以在此前五兄弟簽訂的協議是自己為讓母親早日過安穩日子,不是真實意思表示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該協議無效。

這個案子源於真實的案例。原案例的審判法院認為,五兄弟為了贍養母親簽訂的協議中約定的“母親過世後,必須徵求母親居住家的同意,否則其他四人不得前去戴孝、送葬”的條款,有悖公序良俗,應認定為無效,協議的其他部分有效。

在模擬法庭實訓中,霍一多作為本案原告王老五的訴訟代理人,為了給原告爭取更多的利益,在法庭辯論環節,霍一多指出,兄弟五人簽訂的一方贍養其他各方無權戴孝送終的協議,實際上是剝奪沒有贍養母親的一方祭祀權的約定。

“四位被告和我的當事人這種私下裡的約定不僅違反社會公德,違背公序良俗,而且違背身份權的權利義務內容,是違反法律的約定。因此,為體現民法關於親屬關係平等的基本原則,本律師建議法院判決確認這樣的約定內容無效。”霍一多的建議符合大多數法律生的基本法律思維,也得到了老師的點頭讚許。

“嗯,你說的挺有道理的,法庭會採納的。”扮演法官的雷明也不禁被霍一多的口才折服,脫口說出這麼一句話。

他的這種舉動顯然是審判員連自己都沒有遵守法庭紀律,並且帶有明顯的立場性,這種法庭上的露怯又引得臺下一陣鬨笑。

“同時,繼承權是一種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雙重屬性的權利。

繼承權是基於近親屬的身份關係而發生的財產權,其包括了財產利益的內容。繼承權的取得要以一定的身份為基礎。本案中,我的當事人王老五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當依法享有被繼承人趙老太太遺產。”霍一多接著說。

“好啊,一多,聽你這意思是你們是既不想出錢贍養老人,又想繼承遺產,哪有那麼好的事啊。”扮演被告王老四的徐冰搶先站起來發表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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