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裡還專門淘了水井。
那個小吏看了看周圍,感覺基本生活沒有問題了,他便除了那些真正的海盜外,把其它的漁民都放了。
他也是入夥好多年了,是不是海盜,心裡還是有數的。
那些海盜,他直接罰他們做苦力了。
他留下了一部分手下和五條大海船,直接回去報信,他的任務完美地完成了,而且還撈了一筆錢鈔,這都是過去當縣吏時,練出來的辦法。
大金那時候也是全面照搬大宋的官制,地方人不做地方官,無論幹得好壞,一律三年後就走人。
所以,吏在管治區內的權力和作用,往往要大於官員。
他們很容易有資本和時間遍交天下英雄,當然也更容易發家致富。
由於他們是當地人,而且還可以家族繼承,所以一個管治區內往往會發生家族化式管理,也所以,他們對改革的促進或是阻礙的力量是相當大的。
大宋也搞過反腐,但是隻是在官員層面,真不知道為何沒有觸及吏員。
事實上,這樣的反腐,可能作用不大。
那個小吏向沿江制置使朱清彙報了自己的好成績,沿江制置使朱清一高興,又給了他一筆打賞,那個小吏的收入又增加了。
沿江制置使朱清現在非常高興,因為他們找的外人很快就招募到一千多人的海盜。
當然,很容易招到海盜是與當地的社會原因和環境原因有關係的。
韃靼強盜們管理地方的方法是,核心崗位上,必須是韃靼人當官,其它的,都交給小吏們辦。
他們只負責發號施令。
韃靼官員喜歡圈地養草,小吏們就衝著普通農民下手。
當地擁有田產最多的不是他們自己的家族,就是和他們多年有關係的,不好下手,當然只能衝著普通農民去了。
失地的農民如果有手藝,可以轉變成工匠;如果有本錢,可以經商。
什麼都沒有的,因為他們靠著海邊,只好當海盜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