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尼說話是越來越快,吐字清晰之間帶著殺意,這是一個埋好的一個地雷,只需要有人往裡面跳就行了!
“反對,辨方律師所提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侵權已經是既定的現實了!”
便宜貨律師想辦法不要讓李明往坑裡跳,雖然自己也不知道坑有多大、有多深,但也防止李明回答過多。
“辨方律師,請問這個問題跟侵權有關係嗎?”
法官這次必須確保問題不該脫離主題,控方律師的反對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法官大人,是這樣的,工商註冊和商標註冊這兩塊是在一起的,必須知道商標註冊的主題是有怎麼樣的工商背景才能成立,但目前李明先生的新銳只有一項業務。”
雷尼拿出了李明的工商執照影印件,用手指指了指業務範圍這一項,上面只寫了商品零售,就沒有出現其他明細了。
“是的,上面只有商品零售這一個大品類,並沒有標註李明先生的新銳是做哪方面的商品出售,而目前工商註冊中,商品零售是最容易申請,只需要一天的時間。”
雷尼終於把地雷啟動了,因為他要把這次侵權官司變成其他性質的案件,而身為原告的李明顯然已經踩在地雷上面了。
“原告李明先生,請你闡述一下這個商標用途,並且羅列商品型別,本庭需要知道更多的事情。”
法官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沒有明確標註經營範圍,這一點的確是有可疑的地方。
“法官大人,我需要跟我的委託人商量一下!”
便宜貨律師這邊是知道李明的底細,這個商標流氓哪有所謂的經營範圍,就是透過商標的所有權來達到轉讓費的目的。
“不需要了,根據已知的事實說話,請原告李明先生陳述一下,新銳商標的經營範圍,以及提供相應的文書證明。”
法官駁回了李明那邊的請求,只是依據實際情況做出安排。
李明慌了,自己無法跟律師商量,直接就被抓到眾人面前說謊,而且這個謊言一戳就破,因為根本沒有什麼經營範圍,也沒有實際的文書證明。
1988年,全國處於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市面上的產品是越來越多,在工商手續給產品銷售開了綠燈,可以先經營商品,之後在一個月內補辦工商註冊。
而像李明這樣的商標流氓,抓住機會就去註冊商標,反正只需要寫上商品零售這一項,基本當天就可以拿到註冊商標,不可能為了一個沒有價值的商標去做生意的。
李明說不出來,一旦胡編亂造某個經營範圍,自己這邊很可能就會被列為異常名單,其他已經在手上的商標也很可能失效。
所以他只能選擇沉默,卻剛好引爆了地雷。
“法官大人,這點讓我補充吧!”
雷尼又站起來說話,他他現在說的話是在大腦裡面已經編輯好的了,所以說起來會很流利,而且手裡還有決定性的證據。
“李明李先生,他根本沒有打算經營任何商品,而且這份資料可以證明。”
雷尼把工商執照放在一邊,拿出了一份產權證,上面的地址跟李明商標註冊地址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