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過程雖然波折不斷,在收購和被拒絕反覆數次之後,這些集團也明白了諾亞公司的強硬態度。
對於諾亞公司來說,合作只不過是為了更快的推廣出虛擬遊戲,不然的話,根本沒有必要和其他的公司一起做。
他們自己就有著一條完整的生產鏈,只是這樣一來,想要推出虛擬遊戲《神話》的話,就要在拖延一年的時間甚至更久。
李越現在缺少的就是時間,所以,他不在乎那點蠅頭小利,能和其他的集團合作,形成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合體,這樣無疑更加的適合生存,也能利用他們的資源,更快的推出《神話》,讓諾亞公司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飛躍發展。
經過一個多星期的扯皮之後,終於,諾亞公司和其他五個巨頭達成了完美的協議。
&n、奧斯本工業、谷歌還有微軟。
他們分別提供各種軟體和硬體上的幫助,在全球各地構建上百條虛擬頭盔和虛擬遊戲艙的生產鏈,並且提供和開發所有關於這方面的專利,讓虛擬遊戲計劃,可以在三個月之內,就可以大規模的推出,至少可以做到讓全美的人都可以擁有一個虛擬頭盔。
剩下的推廣到全世界,也頂多只需要一年。
而諾亞集團付出的,就是虛擬遊戲這個平臺的共享。共享的方式,是股份交換。
李越付出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分別和五大巨頭交換股份,交換比例1:1。
也就是說,李越從自己百分之八十五的股份之中,分出百分之二十五,分別和其他巨頭交換,每一家都是百分之五。
而百分之五,恰好可以進入董事會了。
從今以後,李越掌握了百分之六十的諾亞公司股份,還掌握著谷歌、微軟、斯塔克、奧斯本、ibm五家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
這個過程,自然也是少不了大量的扯皮和妥協。
扯皮的是諾亞集團,妥協的是其他五位。畢竟,雖然現在諾亞公司的市值遠遠不如他們,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諾亞公司的前途。
不說超越,最起碼和他們媲美只是短時間的問題。
到那個時候,就算他們想要和諾亞公司交換股份,都不一定有這樣的機會,所以,雖然現在看起來吃虧,但是卻是他們佔了大便宜。
虛擬平臺,一個新的產業,一個還未開發的產業,那巨大的利潤足以讓他們妥協。
合作的事情就這樣定下了。
“三個月,只需要三個月,諾亞公司就可以震驚世界!”
三個月之後,李越相信,到時候諾亞集團和《神話》就會成為全世界的焦點。
“我現在掌握的股份雖然少了不少,但是,諾亞公司還是我說的算,只是分享了一些利益罷了!”
“不過這樣更好,和其他集團合作,形成巨大的利益體,不但可以阻擋那些有心之人,還可以防止美國的反壟斷協議!”
一旦開放了虛擬平臺,就算有人想要找茬,利用壟斷協議來控告諾亞公司,也沒有任何的希望。
“一切都準備就緒了,現在的我,才算真正的在這個危險的世界站住腳跟,至少,明面上,沒有人可以威脅我!”
……
三個月之後!
轟!
整個世界都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