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一切之後,君霓則是準備去商會了。
在去的路上,遇見了一個人。
君霓原本沒有注意到,她還想著事情,直到那個人將她叫住,她才停下來。
是那天那個女扮男裝的記者。
“這位記者,找我有事?”君霓一邊問,一邊想著這裡是發生了什麼豪門八卦嗎?把記者都引來了。
“小姐,我叫聶曦,已經不是記者了。”
“哦。”
所以,和她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叫住她?
“小姐,我看你方才一下子買了很多的下人,你家還缺下人嗎?我什麼都能幹的,吃的也不多,但是我就是想討口飯吃。”
說完,聶曦一雙眼睛看著君霓,目露乞求。
“這是你們記者的新套路嗎?打入敵人家裡,獲得一手八卦?”
“我沒有。”聶曦連忙擺手,“我拍不到八卦,被主編開除了。”
說完,她低下頭,像一隻被人欺負了的鵪鶉。
“我就是和你開個玩笑。”
想到自己的定情信物都是對方提供的,她就把她帶回去吧,兩人也有些緣分。
“在報社寫過報道嗎?”君霓一邊走,一邊問。
聶曦見有希望,連忙跟上君霓,“寫過。”
說完,又掰著自己的手數著,“我寫過的稿子,發表了的,有三篇。”
君霓心想夠了,她準備將聶曦帶回了家,暫時先教那十二個人識字、寫字。
“我叫君霓,以後我就是你的僱主。”
君霓對著聶曦伸手,聶曦低頭看著君霓伸過來的那隻手。
白皙乾淨,指尖紅潤。
真好看,她心想:難怪。
撇開思緒,聶曦抬頭,對君霓感激的笑了笑,隨即握上君霓那隻手,“謝謝君老闆。”
聶曦比君霓想的要認真負責,君霓原本是想著給那十二人二十日的時間,學會大部分文字的讀寫。
沒想到,他們半個月,就完成了任務。
既然任務都提前完成了,君霓自然是提前將這些人帶到了商會。
商會原本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