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百萬這個數字,別說姜林安只是出門剪個頭髮此時沒帶卡。
就算帶了,也取不出來。
一般大筆款項要動用,得先和銀行那邊預約。
既然決定給錢,姜林安就準備去地下賭場,將張倩領出來。
如果是以前沒有遇見君霓的姜林安,他或許不會這樣做。
因為他知道,在他答應了給賭場錢之後,在有拿到錢的希望下,賭場那邊的人,一般是不會動張倩的。
今天之所以覺得應該去將張倩領回來,還是因為君霓。
因為君霓的存在,讓姜林安整個人身上多了一些人情味。
他會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想事情了。
儘管賭場不會動人,但是一個女孩子在那樣的情況下會不會受到驚嚇,那就不一定了。
畢竟,賭場什麼的環境,就是亂得很。
如果,有一天君霓落到和張倩的這樣的處境,姜林安覺得自己一定得心疼死。
因此,他去了。
然後,賭場那邊的人,看到來贖人的是他之後,幾乎沒過多久就決定改變主意。
地下賭場,和地下拳場,竟然是同一個經理在管理。
姜林安其實有些想象不出,這個瘦弱得連他那身黑西裝都有些撐不起的經理,是怎樣讓手底下的人去追賭債的。
姜林安其實和張倩不熟。
之所以會救她,是因為張倩死去的母親。
這恩情,姜林安一直記得。
既然張倩的母親走了,這份恩情自然不是還給張母拿嗜賭成性的丈夫身上。
因此,只能是張倩。
姜林安去了,但是,經理並不想要錢。
他要求姜林安免費給他打拳十天。
十天後,所有的事情一筆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