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這是個星期六的上午,也不歸陳鳴聲值班,只是他手上有些事要處理,便來了隊裡。本來一些交接材料的事,七拖八搞竟是弄了一上午。完事他抬手一看錶,已經十一點一刻了,快到吃飯的點了。單位裡星期六是有工作餐的,再說他刑警隊長的身份開個小灶還不是手到擒來。
陳鳴聲想了想,反正沒什麼事了,不如早點回家,便打了個電話給老婆,說要回去吃飯,說完便開車往家的方向駛去。
路上有些堵車,陳鳴聲回家十幾分鐘的車程開了快半個小時還在路上。他一拱一拱的開著車,左手方向那個騎著腳踏車的小孩,他硬生生擺脫不了。
堵車讓人煩躁,卻也難以避免,這時候壓制情緒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想點別的。陳鳴聲開啟了車窗,好讓自己的思緒不侷限於車裡狹隘的空間,能在更廣袤的地方遊離。然後他又鬼使神差的想起了吳能。
這半年來,陳鳴聲幾乎天天能想到吳能,甚至他刻意的不去想這個人都沒辦法。大腦也是個很神奇的身體器官,你刻意去想的事情和你刻意不去想的事情,到了它那,就是一個意思。
關於吳能的新聞,這半年來就沒有斷過,尤其是自媒體這塊,這些自媒體為了吸引眼球,甚至還搞出了一些陰謀論。
說什麼吳能是被被害者家屬推下樓的,甚至還繪聲繪色的拿出了證據。
離譜的不少,比如說什麼吳能並沒有死,只是被秘密關押了起來,有人還信誓旦旦的說在一個深夜看到吳能被轉移。
還有更離譜的,說這根本就是政府對於校園欺凌無計可施的策略,而吳能就是“執行人”,現在根本沒有死,換了身份在另一個地方愉快的生活著,甚至還有人信誓旦旦的說見過他,還拿出了模糊得只能勉強看出輪廓的照片。
這種天方夜譚的論調還偏偏有人信,局裡隊裡經常接到質疑電話,有不少人還表示願意出巨資求見吳能一面。
這不免讓人啼笑皆非:同一個人,他活著的時候,在眾人眼裡,他什麼都不是;他死了之後,卻成為很多人仰慕的物件,甚至活在了人們的心中。
有時候,生死還真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
吳能死後的影片事件裡,影片上傳的地點很快被技術手段追查到了,是一處出租房。當陳鳴聲帶著刑警破門而入時,以為會看到吳能的同夥,誰知只看到了三臺插著電源的膝上型電腦——用的是定時上傳功能。三臺電腦裡面的東西幾乎一樣,裡面有綁架學生後在那間郊外平房裡的全部監控影片,不過沒什麼重點了。
撇開吳能本身所犯的罪,吳能事件對於校園欺凌事件簡直就是核震懾。
這半年來,全市範圍內校園欺凌的案件一次都沒有發生,是的,一次都沒有。這在之前是不可思議的,以前小規模的欺凌事件那就不說了,上綱上線的最多兩三個月就會來一次。
為此,陳鳴聲還專門走訪了教育局和校園等單位,發現這種事還真不是沒有,只是沒有上升到他這個層面上來。
用教育局副局老周的話說,那麼多小孩圈在一起,磕磕碰碰那是在所難免,但這次家長們的態度卻是有了前所未有的改變——都是客客氣氣,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欺凌一方的家長有一些甚至當面就動手教訓自己的孩子了。不為別的,只為受欺負一方心理平衡一點。
末了老周不無感慨的說道:“看來這事的根源還是在父母身上。‘上樑不正下樑歪’,老祖宗誠不欺我啊。”陳鳴聲聞言不禁啞笑:這不又是吳能的話嗎?搞得老周莫名其妙,但陳鳴聲也不能說明,畢竟吳能的審問內容屬於機密。
透過吳能生前在國內外網際網路上的操作,吳能事件早已家喻戶曉,吳倩倩校園欺凌自殺案件中的相關人員,也是人盡皆知,整件事全被曝光在聚光燈下。
那些欺凌者家庭的結局,讓所有養育孩子的父母觸目驚心。
試問,哪一個家長不畏懼這樣的噬骨之痛?
吳能事件後,在一個級別更高的大會上,一個與會的代表提出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保護年齡應當提前的修正議案,那個代表有一句話令陳鳴聲印象極為深刻:
“現代青少年資訊的接收量已經遠遠超過了之前的年代,簡而言之,就是他們懂得更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蓄意傷害他人,乃至使他人失去生命,卻依舊不能受到刑法的裁決,那麼,何談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何談生命的平等?
有一個事實很有意思,我們都知道,絕大多數未成年人是不會觸犯相應的法律底線的,那麼,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保護的,不恰恰就是那些極少數的害群之馬嗎?”
吳能事件也給市裡的公安部門帶來了巨大的麻煩,別的先不說,就說輿論這一塊,讓陳鳴聲不勝其煩。
誇張到了什麼程度呢?
市刑警隊不遠處有一排民宿,是來市裡旅遊的人一個相對實惠的住處,吳能的影片爆開後,那裡面住滿了國內外的記者,那房費是一漲再漲,最高漲到了六百元錢一天,還是一房難求。
那些記者們什麼都不幹,天天圍著市刑警隊的大門,嚴重影響了市刑警隊的日常工作。還不能跟他們硬碰硬,畢竟裡面還有外國記者,要是發生衝突,再引發點國際輿論,都得吃不完兜著走。
局長魯達耀帶著陳鳴聲召開了幾次記者招待會,答記者問。最難纏的是那些記者不依不饒的要求公佈吳能的審訊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