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金華府府衙回信,貶低縣令此事冤判六十餘人收監,降職並罰俸祿半年,並在此地等候朝廷聖旨。
現在已經派人去各府衙門、關隘要道通緝此人。
令派人隨信,勒令釋放關押的六十人。由縣丞暫時領縣令一職,等候朝廷調令,委派官員。
楊星等人被重新叫回堂上,縣丞重新詢問證言,又去坍塌的事故現場,派人測量,取土樣。
《青葫劍仙》
又和其他的木匠詢問,最終確認隋掌櫃僱用的木匠,施工方案不對。
“此地泥土溼潤,初挖掘時四周土地還可撐住。再挖掘時,應該在土坑兩側或三側做支撐,且挖出的泥土應該及時運走,不可隨意堆放在土坑四周。
可此坑並沒有做支撐,且挖掘出來的泥土堆放四周,加之土坑深度過大,寬度過小,土質也不符合施工的安全要求。與建房書互相違背,加之監工不作為,所以才會釀成悲劇。
按照大明律,監工判處廷杖八十,流三千里。
木匠剝奪其秀才身份,終身禁止考試,廷杖四十,流一千里。
隋大機任用不當,致人死亡,應抄其家產,賠付三人家屬共計六百兩。
致人傷殘,撥付其診費、藥費、生活費用,共計兩千兩。
此案還差隋大機沒有歸案,現已各處通緝,懸賞二百兩。”
縣丞將所有的口供、仵作驗傷、現場初次探訪記錄和二次探訪記錄、隋大機購買的地契存根等等,一併打包,交往府衙。
然後調動所有官兵,進府抄家搜查。
所有錢財仔細對賬,所有家眷下人仔細核對,檢查有沒有偷帶東西。
歸衙充公,開始給死者家屬賠付,給傷殘者賠付,給誤關押者賠付。
等案件徹底結束,楊星也準備舉辦開廟的法天大會。
寺廟裡所有弟子穿戴整齊,坐在廟外法臺下,集體誦經。
誦經結束後,楊星登臺講話,宣佈大慶法王廟正式接納香火朝拜。
各種前來上香求神的,能排出一里多遠。
還有附近的小販趁機來外圍擺攤的,廟裡廟外一片沸騰。
有了廟,就有了香火,楊星當初向所有乞丐許的願望已經實現。
現在廟裡弟子不用出去乞討,可以在廟內整理一切,也可能出外幹活,結善緣。
雖然廟裡廟外火成一片,廟裡的收入噌噌見漲,可楊星知道,此事絕不是長久之計。
在牢裡的時候,楊星總是在思考,如果有下次,還會有機會平安出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