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緩聲說著。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禁止這種“殘酷”、“毫無人性”、甚至是挑戰“人倫道德”的競技比賽。
但總歸會有特例。
在一些文明邊緣的國家,還有這樣的比賽。
那都是些提起名字,可能在地圖上尋找都要費一番功夫的小國。
它們發展不出工業、地緣關係也沒資源。
就只能走偏門,將這些極端專案合法化,來吸引遊客。
這和歐洲那個只要肯出錢,就能當國王的國家並沒區別。
但......
和絕大多數人以為的,高風險、高回報不同,這種比賽的獎金並不高。
一場至多幾千美金。
人類所擁有的聲色犬馬的刺激已經足夠多。
這些邊緣國家,沒有文明,也就意味著沒有法律制度——這些東西,並不是說刊印成冊子、有幾個裝模作樣拿著冊子的人,就算有了。
富豪們並不是很樂意來這裡。
資本更不會青睞這種沒什麼好處、賺不了大錢,沾上就會給自己惹大麻煩的事情。
有身份的人也不會參加這種比賽。
就像教練說的那樣,成為職業選手不好嗎?有更多的錢、更高的名望、更光明的未來。
就算真想拿命換錢,僱傭兵都是比這更好的選擇。
獵奇的人有,但不多。
參加比賽的,大多是亡命之徒,他們沒有合法的身份,是某種意義上,不存在的人,或是被終身禁賽的職業選手,他們只會格鬥。
“國內沒人參加過,我之前在國外進修的時候,也就聽說過這些。”教練神色沉重,“陳先生,以您的身份真沒必要去做這個。”
“您真要缺錢,我給您打包票,現在就替我們老闆做這個主了。”
“每個月給您開兩萬的基礎工資,訓練費用、住宿單人間、每天餐標一百三,全都我們負責。”
“您要不滿意,再高也能談。”
“我們是真心地希望您能成為我們俱樂部的一份子。”
他開口,說得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