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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又被投訴了(求訂求月票) (2 / 2)

對上正惡瞪著他的凌舒,費倫也頗覺無奈,他就一個小小的督察而已,為毛每次被叫到投訴科接受問詢時,凌大處長都會出現呢?

殊不知除了前面兩次是故意針對外,後面凌舒刻意出現都是為了費倫好。畢竟如果是監管處處長(凌舒)給出的意見報告,警監會方面都會給予足夠的尊重,從而作出有利於費倫的結論來。

費倫其實也隱隱猜到了這一點,但並不覺得他和凌舒的交情好到了可以相互遮掩的地步。

一番投訴及相關情況描述之後,凌舒冷聲問道:“費督察,昨晚二十三時十五分許,你在黃竹坑道志新工業大廈附近擊斃持槍歹徒兩名,擊傷一人,有沒有這回事?”

&nadam,我覺得有必要糾正你的口誤,我的的確確擊斃了持槍歹徒兩名,還擊傷了剩下那名歹徒,而不是【擊傷一人】!人字的描述不準確,因為人也有可能是指路人。”

這番辯白讓剛調來投訴科、負責記錄今天問詢內容的女警大感詫異。她沒想到進了投訴科還有人敢這樣直截了當跟凌大處長說話。

凌舒聞言也是一愕,旋即徵求意見道:“鍾SIR,你覺得費督察的糾正可對?”

鍾偉銘的心態倒是不偏不倚,道:“當然,有些人稱或人物的指代還是描述得更清楚一些為好,畢竟這些將來是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的。”

“OK,既然偉銘你都這麼說了,我沒意見!”說著,凌舒看向了負責記錄的女警。

女警會意,忙在剛才那段對話內容上新增了註釋,將“人”修改成了“持槍歹徒”。

“那兩名歹徒率先開火,你將他們擊斃也算是正確的判斷,這一茬我就不問了。”凌舒繼續道,“可是第三名歹徒的兩隻手腕俱被子彈洞穿,這你要作何解釋?”

&nadam,請你弄清楚一點,你所說的雙手被打穿的歹徒是第一個朝我舉槍的傢伙,我在表明身份的同時,自然要阻止他使用手槍,所以打穿他的雙手沒什麼好說的吧?”

凌舒細細一想,好像還真是這樣。

費倫接著道:“況且,我一上來就廢掉仨歹徒之一,不僅讓歹徒方少了一個即戰力,也有震懾另兩名歹徒的意思。”

“那擊傷他雙腿又怎麼說?”鍾偉銘適時插嘴道。

費倫聽到這個問題,表情顯得更輕鬆了:“事情明擺著,唯一存活的那名被我擊傷了雙手的歹徒有逃跑的企圖,而我當時還窩在車裡……”

&nadam,你知道的,襲警是重罪,在我表明身份後,毫無顧忌地用熱武器襲警就更是如此了,說明他們根本就目無法紀,沒把咱們警察部放在眼裡,其性質惡劣的程度簡直難以言狀,所以我為了不讓他流竄社會,進而危害到廣大市民,不得不當場擊傷了他的雙腿,謹防他逃跑。要知道,像這種頑固份子,他就算只剩一條好腿也足以逃……”

“得得得得得得得……打住!”凌舒有點不堪忍受費倫正義凜然的長篇大論,不得不叫停。聽他這麼一解釋,那仨歹徒甭管死傷得怎樣,結果就倆字——活該。

“鍾SIR,你怎麼看?”凌舒再次問起了鍾偉銘的意見。

鍾偉銘不置可否道:“解釋倒也合乎情理和邏輯,但問題是僅存的那名持槍歹徒投訴費倫你濫用私刑!”

費倫可不上鍾偉銘語言陷阱的當,故作驚詫道:“濫用私刑?真是笑話,我對誰濫用私刑啦?”

凌舒撇嘴道:“自然是那個歹徒投訴你對他濫用私刑嘍!”

費倫屑笑道:“到底我有沒有對他濫用私刑,驗個傷不就一清二楚了,何必來問我?”

“費督察,歹徒身上除了槍傷就是瞎了隻眼,他說那隻眼是你給弄瞎的。”鍾偉銘道。

費倫並不正面回答做沒做過這事,只是攤手道:“驗傷報告怎麼說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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