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醬紅色的排骨,是先經過趙客用油反覆的煎,將兩面煎出金黃,完全鎖住了裡面的油脂和水分後。
再用醬料爆炒,轉文火慢燉。
可以看到每一根排骨上,肉質呈現出三層。
兩層瘦肉包裹著一層不肥不瘦的白肉。
厚厚的疊在一起,飽滿的形態,無疑令人食慾大開。
一口咬下去,簡直就是滿嘴流油一般的滿足。
不得不說,雷恩,確實是一位很會吃的人。
三兩口吃完排骨上的肉,卻沒有第一時間把骨頭丟掉。
而是放在口中,慢慢用牙將已經燉軟的肋骨,咬裂開,然後用力一吸。
一股不同於排骨醬香的味道,順著骨頭的縫隙,被吸出來。
就和吃甘蔗是同樣一個原理。
只不過雷恩吃的。
是骨頭裡面的髓。
這種最原始,又最美味的香味。
在經過高溫的烹飪。
吸入口中,絕對是另外的一種享受。
“啵啵啵~”
滿手油脂的手指,放在嘴裡,把上面的油漬吸乾淨。
看著滿桌的骨頭。
雷恩發誓,這絕對是,他吃過最好吃的一頓排骨宴。
不過再一瞧,發現趙客的碗邊,還是空的,一塊骨頭都沒有。
再看看自己這邊堆積起來的骨頭。
雷恩不禁有些不好意思。
“你……”
趙客沒等雷恩說完,拍拍手:“沒事,本來都是給你做的,我在廚房做的時候,嘗著味道,就已經吃飽了”
“哦哦!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