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春燕語氣強硬。
陪對方一年眼看錢就要到手,你要她再等這麼長時間怎麼可能!
“一個月?你這未免也太心急了吧,而且你這會讓人家覺得你目的性明確就是來騙房子的!”
譚美麗聽到妹妹說一個月的時候人都懵了。
哪能這麼快!
這不是妥妥的讓人覺得你這個女的就是來騙房的嗎。
“反正房子和錢都到我名下了,他們就算知道是騙又能怎麼樣!”
譚春燕語氣傲嬌還帶著不屑。
確實啊。
房子和錢都是她的而且他們也確實結婚了哪怕鬧到法院都沒用。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分割就怎麼分割,所以哪怕知道又如何?她無所畏懼!
“法律確實不能拿你怎麼辦,可這人是有變數的,萬一生氣起來走極端打人殺人怎麼辦?一年都忍了又何必為了那半年前功盡棄對吧?”
譚美麗雖然內心有些羨慕嫉妒自己妹妹,但這畢竟是親妹妹,還是希望她能保護好自己別被極端男給害了。
女孩子一定得學會保護自己。
“哎呀,放心吧姐,其實我早已經有萬無一失的辦法了,如果真跟他結婚半年的話露餡了,畢竟有哪個正常夫妻結婚了不進行夫妻生活的?一旦進行了萬一真讓我懷孕了怎麼辦?畢竟那安全措施也不安全啊!”
結婚還可以找其他的優質男但肚子裡有娃以後自己可就變廉價了。
至於安全措施。
有些變態男往套套上扎洞咋辦?
畢竟那種事男方負責的,你又不可能檢查得面面俱到。
而且真栽了也得一個月後才能知道。
反正她是不願意的。
還不如早點拿錢早點脫身。
“結婚了你也不願意給他?你這又不是第一次至於對他這麼殘忍嗎,好歹也是給了你一百萬彩禮和半套房子的男人。”
她現在總算是理解自己這個妹妹的意思了,對方不願意跟男方同房。
可這新婚夫婦哪有不進行夫妻生活的,能扛住一個月就已經厲害了,這要真扛半年還得了。
“不給,就算不是第一次也不願意給,首先他不是我喜歡的型別,其次他居然把錢借給朋友都不跟我商量一下,最後他居然態度強硬的改了時間還懷疑我饞他的房子!!”
譚春燕列出了關於祝小龍的三宗罪。
如果能讓她順利將八百萬的房子變成婚前財產的話,那她倒是願意履行一個妻子的責任。
現在她內心有坎。
反正履行妻子的責任是肯定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