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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嚴重違法行為,殺雞儆猴!(第一更求票!!) (2 / 6)

雖然畫面裡邊的人戴著鴨舌帽和口罩,但他還是能根據體型等外表因素認出這個人,他不就是湯江酒業的公子歐海洋嗎。

因為某些原因他也接觸過對方。

“看什麼看!沒見過情侶吵架啊!再看一下子他媽我揍你!”

畫面里歐海洋凶神惡煞。

直接拿著甩棍對著拍攝者揮舞了過去。

看那模樣就好像要立馬衝過來打人一樣。

那拍攝者好像是害怕了。

往回縮了一下。

“誒,他不是說藉手機嗎!怎麼變成情侶吵架了?!”

嚴宿也是剛剛領導打電話過來他才知道這個事情,就大致看了三街派出所那邊的案件材料。

結果看這影片他只覺得自己腦闊疼,怎麼又是情侶又是藉手機還特麼手中拿著兇器!

你給這影片給他跟他說這是入室搶劫他都信!

“根據今天中午春江區分局那邊傳過來的一些案件材料,受害人跟歐海洋並不認識,所以我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說情侶吵架,很有可能是不想別人插手這件事也不一定。”

旁邊的一名女警此時開口道。

對方春江區分局與他們市平級, 所以一些案件資料是先發到了市局裡,傍晚的時候才到了她們區分局。

作為對接人,她查閱了那邊發過來的一些案件材料。

其中明確說明了雙方不認識。

這也是為什麼那邊以非法侵入住宅與強姦未遂立案的原因。

“這純粹是瞎搞!!”

影片到這裡就結束了,時間不長不到一分鐘。

但這內容清晰明瞭。

嚴宿拍著桌子!

如果說歐海洋跟別人發生了矛盾,他們在爭吵扭打,另外闖入一個人直接過失將他打成重傷二級, 這個案子倒是可以行得通。

之前為什麼故意傷害通不過而過失傷害就能透過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但現在這一段影片出來, 再結合昨晚的一些口供、人證這大機率會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啊!

而且媒體、上級要揪他們的毛病,這也完全說得通!

因為確確實實這案子辦得有巨大的漏洞!

甚至有徇私枉法與濫用職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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