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警官看到江小梅起身頓時對著詢問道。
“我去找小凡問問他的意思。”
江小梅開口道。
“找蘇凡?你見不到他的。”
警官淡淡的開口。
“見不到,為什麼?他不是就在那邊嗎?這種事我做不了決定。”
江小梅這一生很單調,當年下崗潮之後,她就一直在她們那邊的小縣城生活。
日常自己的開支是她以自己家一樓門店開小服裝店,同時幫街鄰四舍縫補衣服來維持。
這是第一次出遠門,也是第一次進入到警局裡邊,說真的她完全是懵的。
哪怕今天坐飛機,她也是一邊問一邊登機。
而到了機場,她則是直接花了兩百塊錢打車來到了這個地方。
如果在平時她一定會很心疼,但自己的兒子在監獄,她巴不得更快一點。
可她搞不懂。
自己兒子就在不遠的地方,而且剛剛自己也見過對方了。
警察為什麼說她見不到小凡。
不都在一個派出所裡嗎。
“被刑拘之後,只有送看守所之前可以和家屬見上一面,後邊的話家屬是不能再見到嫌疑人的,如果想見對方的話那就只能是律師,還有就是當法庭審判的時候, 往後的話就是探監了。”
只見到那一名警官開口說道。
“那我要去請一個律師, 然後才能讓律師去跟我兒子溝通對嗎?”
江小梅止住腳步詢問道。
她現在要把這規矩問清楚。
“對的,但不需要你請律師,我們這邊會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只需要你明天在律師上班的時候籤個字接受我們的法律援助就行。”
只見到此刻的警官開口道。
“那我可以自己請律師嗎?”
江小梅問道。
她想今晚打電話再麻煩麻煩那位冰教授。
畢竟這是小凡的老師,對方應該懂的東西比她多。
反正她覺得用公家的律師主要人家又不收你的錢,對方肯定不會對你的事太上心。
有一句俗話怎麼說的來著,拿多少錢幹多少活,人家都不拿你的錢能給你好好的幹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