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凡真為這小女孩感到揪心。
怎麼碰上這樣的父親,而且坐過牢不是你行暴的理由。
同時《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坐實了在強迫,對方難逃其責。
“這是我女兒!我讓她做什麼事管你們屁事!”
男人直接一個拳頭揮舞了過來。
“啊——”
下一秒蘇凡一個反手擒拿將對方摁住!
“我希望一會兒警察來了你也能這麼囂張!”
剛剛他已經給過對方機會了。
讓對方道歉賠償!
但現在不但不做,還企圖攻擊自己。
那也就怪不得他心狠手辣,送他進拘留所或者看守所了!
“媽的,你敢報警!”
看到蘇凡要報警!
頓時紋身男拼命掙扎!
但奈何蘇凡將對方摁住,他實在是動彈不了。
“榮小小,讓他別報警,我不想看到那些反胃的警察!”
看到自己實在是動不了。
對方將目光看向了剛從地上爬起來的女兒。
“律師大哥哥,你能別報警嗎?你衣服破了我們賠行不?”
榮小小此時走過來一副要跟蘇凡商量的模樣。
“不行!你爸讓你不讀書就出來沿街乞討行騙,這本身就是犯法的行為,就算沒有我這件衣服我也會報警。”
他剛剛給對方機會只是這件衣服的機會罷了。
如果賠償道歉了。
那對方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他也就不附加在裡邊了。
而現在對方是兩條違法行為。
“媽的!律師啊!你找勞資湊業績對不對!好!那你儘管來!不就是批評教育嗎我又不是沒經歷過!”
聽到蘇凡說出這一句話。
紋身男瞬間冒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