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思兔TXT免費看>都市言情>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九十六章 蘇凡,這個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讀!)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九十六章 蘇凡,這個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讀!) (3 / 3)

所謂的刑事誣陷就是有人編造你有違法犯罪事實或者犯罪證據,向公安機關或者紀檢部門舉報,讓你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最後經過相關調查認定舉報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宣告你無罪,這種情況就是刑事誣陷。

舉個非常簡單又通俗易懂的例子。

就好比你前女友為了報復你,誣告你強姦了她,並串通幾個朋友作證,PS了很多圖片和聊天記錄來證明。

最後事實證明當天你根本不在那個城市,去國外出差了,也查清楚這些所謂的證據都是偽造的,這種情況就可以反告對方構成誣告陷害罪。

“錢沒問題!不過我想知道他會被判多少年?”

費湘紅大喜。

這律師找對了。

她這一次就是要把蘇凡還有姓高的丫頭也給送進去。

讓你不但賠錢,還得進去坐牢!

“一般最高不過三年這樣,如果你想要讓他受刑更久一點的話,可以給你兒子做一個傷情鑑定,然後增加一個故意傷害罪,當然也得加錢。”

犯刑事誣告陷害罪情節嚴重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則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情節嚴重的認定裡一共有五條。

本案滿足第二條,情節嚴重是指行為人誣告陷害的行為足以引起司法機關啟動司法活動,只要一旦啟動了司法機關的司法活動,如立案偵查,即構成情節嚴重。

所以最高三年刑期。

如果想要他進去得更久一點的話,故意傷害倒是可以安排上。

當然,也得加錢。

“太好了!丁律師,只要你把他們送進去,這錢沒有問題!!”

費湘紅十分滿意。

“嗯嗯。”

律師丁莊強也非常滿意。

畢竟這小錢錢到手實在是太容易了,簡直就是送上門的財神爺。

然而丁莊強怎麼也不會想到,這位財神爺差點把他給送進去。

當然,這是後話。

辦完手續。

坐在辦公室裡。

丁莊強看著這個名字陷入了沉思。

政法大學,蘇凡,好耳熟呀。

……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