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女士,請說重點。”
丁莊強此時沒好氣的對著開口道。
不能因為計件對方就在這說廢話不是。
現在已經七點多了。
他晚上不用回家?
“丁律師,你知道政法大學面前有條河吧?”
嗯嗯,知道。
雖然丁莊強不是政法大學畢業的,而是其他學校的法律系,但他也去過政法大學。
所以也知曉那裡的具體環境特徵。
“是這樣的,昨天晚上我兒子跟他的女朋友吵架然後突然有一個人插了進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兒子女朋友的出軌物件,對方就在跟我兒子糾纏的時候失手把我兒子推下了階梯,他整個人差點掉進河裡差點淹死,這會兒還住醫院哪裡呢。”
費湘紅開口說道。
“嗯。”
丁莊強點了點頭。
示意對方繼續說下去。
“然後我這不今天去找他要賠償嗎,對方白紙黑字同意給了三百萬,還簽字畫押了,結果今晚我聽說對方要告我敲詐勒索,丁律師你說說這是什麼事。”
費湘紅拿出了今天早上籤下的單據。
整個人形容得繪聲繪色。
並且還帶著氣憤。
“三百萬。費女士,你確定你兒子是被這個叫蘇凡的人推下去的?”
丁莊強看到這位女士帶來的一些證明檔案和欠條,然後對著詢問道。
一般當事人很多情況下會誇大其詞,所以他得問清楚。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他總覺得這個叫蘇凡的名字有點眼熟。
但是就是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裡聽過了。
“丁律師,你這問的是什麼話,我兒子當然是他推下的了,現在我兒子整個人還躺在醫院裡,因為嗆水時間長導致了肺部感染,同時全身上下多處擦傷並且還有小腿骨折,最關鍵的是對方那一張白淨的小臉蛋,也給擦傷了。後續各種費用治療還有善後以及我們家人的誤工費,要三百萬合理吧,他憑什麼要告我敲詐勒索!”
說到這裡,費湘紅此時滿腔怒火。
“照你這麼說這個金額是合理的,而且他也告不成你敲詐勒索,對了,你這裡不是還有一個人證嗎?她在哪?”
正常來說,私下談賠償不算敲詐,敲詐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以這個案子幾乎屬於穩贏的存在。
特別是他們這一邊還有一個證人。
鐵板上釘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