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五十二章 兇相畢露,藏不住了!(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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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兇相畢露,藏不住了!(第四更!) (2 / 4)

“蘇先生,實際上你不接受,你想要我們警方再進一步懲罰也很難,首先這不是他進行高空拋物而是八歲的孩子不小心碰掉下去的,本來對方只願意賠償五百元,我給你爭取到了兩千塊,其實應該算是最好的結果了。”

陳警官還以為蘇凡不願意接受這個調解結果。

頓時一副苦口婆心的姿態勸說道。

不是他圖這事情麻煩。

主要是現在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如果要以惡性的高空拋物定罪,那麼就必須要證明對方的小孩是故意丟下去的。

那樣對方監護人才會有比較重的責任。

但這個責任能不能上到刑,這還待定。

最多也就是管教不嚴行政拘留幾天。

這個實際上是一個費力不討好的行為。

除非說那床被子值一百萬。

那這個事情就又能打了。

“我沒說不接受啊,我很樂意接受。”

對方確實是有很多騷操作,但有些事一碼歸一碼。

自己那四百的被子換兩千,他樂意得很。

至於讓對方入刑,其實說老實話,哪怕是物業堅持不要賠償必須要告他,那這個過程都得很久。

因為那些證據遠遠不夠。

警方還得各種調查取證。

當然,這個過程中,衛秉肯定會被行政拘留幾天。

對於物業來說,錢遠比讓你進去拘留價值高得多。

對此他自然也沒話說。

畢竟他又不是物業的人,不能左右物業。

他之前之所以讓物業報警,就是為了讓姓衛從自己家裡被揪出來,然後對於自己被子的事情做出一個解釋罷了,現在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很好。”

那我這就將他叫過來。

陳警官聽到蘇凡同意準備籤調解書,頓時心裡鬆了一口氣。

他就怕這位要大鬧龍宮。

當然,他不否認對方有這個能力。

但損失價值太低又是小孩子做的,這明顯是吃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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