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沒有必要那麼絕情,毀人家三代公務員資格。
特別是這個兒子好不容易考上公務員,他也知道這年頭考公務員還挺卷的,因為這個潑婦老媽子導致自己政審不過真挺冤。
可見識了對方在媒體面前撒謊面色不改的賣慘,甚至還試圖用輿論抹黑自己和警方之後,他心裡已經完全不信任這樣的人了。
為了目的不擇手段,更欺騙他人玩弄心眼,她現在所做的所有懺悔都是為了躲避刑罰。
可以說,現在對方做這些事能有多極端,諒解之後報復就會來得多迅猛!
就跟小年輕談戀愛,還沒確定關係時,你要他跳橋他就跳橋你要他跪下就跪下他甚至可以為你丟棄自己的底線和尊嚴,確定關係之後,你以為你收穫了全世界最幸福的愛,實際上你收穫了個變態!
追求你時越無底線甚至放棄男人該有的尊嚴,要分手時你就會知道對方有多麼的喪心病狂!
開始傷害你,不讓你分手,傷害你的家人朋友,不讓你分手,最後甚至會威脅你的生命,並做出更瘋狂地報復!
如果時間短僥倖熬到了結婚,一旦某一日你做出了一點他認為出格的事情,那麼你將體會到什麼叫家暴。
然後就是死迴圈,打你,跪下道歉,原諒,再打你,跪下道歉,不原諒,他自殘,你不忍心最終原諒,最後還是打你,而且更瘋狂,直至離婚。
作為一個法學生。
說真的,這類子的案子看得實在是太多了。
主人公大多數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性格極端。
實際上在這件事上其實也是一個性質。
對方沒得到你諒解之前,能做出任何低聲下氣的事,甚至踐踏尊嚴。
可一旦得到你的諒解,度過了這一個難關之後。
他會衡量因討好你而承受的損失,從而加倍的報復你或者從你身上索取!
這種人內心深處是不會改的,而且會越來越可怕!
如果是談戀愛就比較麻煩,因為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絕,並嚴正宣告,做到不接受對方任何饋贈,並且還得繞開對方。
而像他這種就比較簡單了,直接拿出手機,摁下110三個按鍵。
然後靜悄悄的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