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那人說他把電腦早賣了,我的心哐當墜地一樣:“賣哪兒了,你快告訴賣給誰了?”
“你那裡面有重要東西?”收破爛的男人疑惑地問我。
“是……也不是很重要,對別人來說沒什麼用。”對方問我時的神情一亮,提醒了我,但是想掩蓋似乎已經有點晚了。
“沒有重要東西那就算了吧,想找回來太費勁。”
他收廢品也算是生意人,我也是生意人,一眼也能看出他有坐地起價的意思,估計是看過**演員某冠希主導的“豔照門”報道吧。
沒辦法,讓人拿住了七寸,他耗得起我耗不起。
“這樣吧,你幫我原樣找回來,你用多少錢從我這兒買的,我再用兩倍的價錢從你那兒買回來。”
看來這人做生意真是一把好手,沉默了片刻,很不屑地搖頭:“為那點錢到處去追蹤賣出去好幾天的一臺舊電腦,還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回來,有那工夫我收購點別的廢品不比那賺得多,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好了好了,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一天之內幫我找回來,我給你一臺新電腦的錢,不,乾脆就直接給你3000塊錢現金,這總可以了吧?這算是給你最後的機會,你自己考慮吧。”說完我轉身就走了。
其實我轉身往辦公室走的時候,耳朵始終是豎著的,眼神也沒看著前面,而是聚焦在後腦勺那兒,但是我期待的腳步聲和挽留我的聲音都沒有出現。
我有點心慌,這個人要是真對我的條件無動於衷呢?或者他確實已經把電腦處理給別人了呢,找得回來嗎?
其實我也不完全是計較幾千塊錢的事,只是不知道人的貪心有多深,萬一心思被人徹底識破了,變成無底洞了呢?
好在第二天上班沒一會兒,就接到這人的電話。
我抑制住砰砰亂跳的心,故作鎮定:“您哪位?”
“你帶錢下來取電腦吧!”對方這次很乾脆。
電腦的顯示屏和主機被他用膠帶捆綁在一起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以後,這人大概還有些不甘心,拉著我問:“哥們兒,看你著急的樣子我猜著裡面肯定有很重要的東西,是什麼呀,不會是……”
他還這麼好奇,我突然警醒過來:“你不會是看過我電腦裡的東西吧?”
“你真是抬舉我,要是有那本事,我還把它還給你?”
見我不太明白,他接著說:“實不相瞞,我那個上五年級的兒子,早就吵吵要我給他買臺電腦了,說是想學計算機,我去好幾個店裡看過了,最少也得3000塊錢,沒捨得給他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