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雅說中午就做好飯了,可現在已經是晚上了!
我抱著懷疑的態度跑進廚房,發現幾個菜盤躺在廚房的案板上,上面罩著保鮮膜。
“你早來了怎麼也不叫我起床?”
“我叫你你不知道?我以為你還在生我的氣。人家說叫不醒裝睡的人,所以我也就知趣地下樓了,乾脆不理你,看你什麼時候醒。”
飯桌上,馨雅再次說起雯雯的事情的時候,我就坦然多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樣戰戰兢兢的。
按說馨雅是沒有權利干涉我的私生活的,就算我真的跟雯雯發生點什麼也沒有必要在馨雅面前像個小媳婦似的。
但我就是很難做到,直到今天她把事情攤開了。
“雯雯都跟我說了,她認為那孩子絕對就是你的。”
“她咬定那個跟她愛愛的人是我的話,她這麼認為真的沒毛病。”我說的是心裡話。
“你不怪她了,不生她的氣了?”馨雅挑了挑眼皮,似笑非笑。
我跟馨雅說,我並沒有怪雯雯認為闖進她家跟她睡覺的是我,也不怪她認為肚子裡的孩子是我的,因為這裡面究竟怎麼回事沒有誰說得清楚。但對於她認為我是一個不負責任不肯擔當的卑鄙小人,我心裡確實是很不舒服的。
“你不要怪她,雯雯跟我說了後,我第一反應甚至隨後幾天也是這麼認為的,所以才從這兒搬回我的住處了。只是後來把你的一貫做法和發生在你身上的幾起怪事放在一起去想,我就開始懷疑了。”
馨雅不見我回應,補充說:“我覺得還是報警比較好。”
如果真的要報警,警察立不立案且不說,如果立案了,要我拿出那些奇怪事件發生時我不在場的證據,我上哪兒找?我總不能把老鬼或者曉萌這些鬼魂找來作證吧。
“報警恐怕不行,我肯定拿不出不在事發現場的證據。”
“這有什麼拿不出來的,你實話實說不就完了。”
“不是的,那,那,那證據不太好找!”
能說實話,還用等到現在?
“有什麼不好找,那些晚上跟誰在一起,就讓他們出來幫你做證就是了。你報案,又不能證明你不在場,人家的現場監控顯示你就是當事人,警察憑什麼還去自尋煩惱去證明你是被人頂替的?”
我無語。
馨雅的眼眶放大,腦洞大開:“那些晚上你不會是跟其他人一起做了什麼其他見不得人的事情吧?”
我怕馨雅越扯越遠,趕緊阻止說:“你想哪兒去了!我不是都在家裡睡覺嗎,睡覺就我自己,我找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