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將起訴書宣讀完畢,審判長便看向了方寧這邊。
“請被告人陳述犯罪事實。”
為了防止竄供翟天薇等其他十六個女人暫時被帶離,方寧手上腳上的銬子被解開,在眾人的注視下,她一步一步走向了被告席。
“我叫謝柔柔,十八年前出生在玉崖市的一個小鎮上。”
“爸爸媽媽都是很普通的職工,我是家中獨女,自小被爺爺奶奶寵著長大。”
“家裡算不上很富庶,但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把我當作小公主一樣愛著、護著。”
陳述到這裡的時候,轉播平臺上面的彈幕有人在嘲笑方寧這時候還在裝純潔。
[公主?哈哈哈笑死人了,是天上人間的公主嗎?]
[在這瞎扯什麼狗屁啊!趕緊把你是怎麼殺了漳井村那些無辜村民的說出來!]
[不會是知道自己快被判死刑了所以才在這拖延時間吧?]
[現在才知道後悔?早幹嘛去了?當時影片罵那麼兇,現在就乖的跟小白兔似的,樂了]
[爹媽生了你這麼東西,估計後悔死了吧?]
……
被告席上的方寧還在繼續。
“高三畢業那一年,家裡給了我一筆錢讓我和同學出去旅遊散心。”
“我在途中和朋友走散,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被兩個男人綁上了車。我的頭被矇住,嘴裡被堵上了布,手腳也被綁住;我說不了話,也沒辦法逃跑。”
“後來我感覺到車子越來越顛簸,途中他們把車停在荒無人煙的地方給我餵過一次飯;我不吃,他們就打我。”
“就這樣,他們把我帶到了漳井村。他們把我牢牢捆住,繩子另一頭綁在大樹上;有很多村民用一種很噁心的目光在看我,就像在挑選貨物一樣。我很害怕。”
“後來,”說到這,方寧頓了頓,毫無感情的目光看向坐在公訴人身邊臉色煞白的鄭嶺,他面前放著的牌子上寫了三個字——被害人。
“鄭嶺的母親花了三千塊把我買了下來。”
“她說,我是她買給她兒子做媳婦的。”
她收回目光,看向法官:“我當時,才剛剛過了十七歲的生日。”
旁聽席上傳來隱隱的啜泣聲,方寧不敢回頭去看;她知道,那是謝柔柔的父母在哭。
“我肯定不願意,我才考完試,九月還要去大學報到讀大一,我怎麼可能要成為誰的老婆。”
“但是鄭嶺他媽直接打斷了我的腿,罵我賤胚子;我被打到沒力氣掙扎,她就跟拖死狗一樣把我拖回了鄭嶺的房間裡。”
“我又餓又痛,在喝了一碗鄭嶺送過來的紅糖雞蛋之後就徹底陷入了昏迷,什麼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來我身上的衣服全都消失不見,而光溜溜的鄭嶺就躺在我的身邊。身上那些傷痕讓我無比清晰地意識到一件事——我被侵犯了。”
話音落,坐在公訴人身邊的鄭嶺突然發狂,他惡狠狠地指著方寧就開始破口大罵:“你撒謊!你這個賤人,明明是你勾引我!我不是說了會和你好好過日子嗎?為什麼你就是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