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眾望所歸的以優異的成績考上縣重點初中。
由於中學在縣城,離家遠,他只能選擇住校。
雖然夫妻兩個都不放心,但也沒有辦法。
因為在農村,農活多,夫妻倆又是家裡主要勞動力,經濟又不好。
沒有辦法去陪讀。
好在小孩子很懂事,就自己住在學校,每星期回家一次,拿點生活費,同樣也是看望看望父母。
所以每個星期五下午是夫妻兩個最高興的日子,他們早早的燒好飯,然後到村口去等他們心愛的寶貝,小孩子好像很懂小孩子心似的,從不在學習耽擱,早早就出現在父母的視線裡。
這已經不知不覺成了習慣。
然而這一次卻出現了意外,夫妻倆像往常一樣早早的去村口等,但左等也不來右等也不來,眼見天漸漸黑了下來,夫妻倆越來越焦急。
就在這時,從外面來了一輛摩托車。
慌慌張張的停在他們的面前,夫妻倆一看是同村的張某。
張某說,他在鎮上看到路邊有一個人被車撞了,躺在路邊上,好像是他們的孩子。
原來同村的張某在鎮上做事,回來的時候他看到路邊圍了很多人,聽說是出了車禍,他因為好奇也擠進去看看,一箇中學生模樣的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腦袋歪曲在旁邊似乎是斷了,他一看似乎有些熟悉,在仔細一看正是同村的。於是他急忙騎車回去通知他的家人。
夫妻聽到這個訊息猶如晴天霹靂,由於事情重大,張某二話沒說,就騎車帶著他們到了出事地點,這時的人群還沒散去,夫妻倆慌忙擠了進去,一看果然是他們的孩子,夫妻倆頓時嚎啕大哭起來,哭了沒一會就雙雙暈死過了。
這時,交警也趕到了,檢查現場之後說是一場交通事故,兇手肇事後逃逸。
幾個月後,兇手被抓到了,是他們同村的村裡富戶的兒子,按照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結果是按交通事故處理了。
說是當事人事後並沒有逃逸,只是事後害怕,就走了。
證據是肇事車子停在路邊,還有打電話報警。當時有目擊者稱,當時司機見撞了人後,下車檢視了一下,然後倒車又壓了一下,之後才把車停在路邊,後揚長而去。
但後來,找他作證的時候又改口了,原因不得而知。
當時被判處賠償受害人家庭七十多萬,夫妻倆雖然傷心,但此事也算了了。
但事到如今,夫妻倆卻是一毛錢都沒拿到。說是當時的車子沒買保險,保險公司不賠,他們也沒錢。
夫妻倆去找村裡富戶理論,還被村裡富戶的兒子找人打了一頓,還揚言要是再來要錢就弄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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