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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七二章 撿漏神話 (2 / 3)

只有少數人,出於某種愛好,沒事兒的時候,買兩件自己喜歡的舊東西玩玩兒。

最多也就花十幾二十塊的,這在人們眼裡就已經是高消費了。

90年代,特別是後期,舊東西開始成為大眾追逐的理財工具。

於是,80年代買來的那些沒人要的破爛,就都成了好東西,拿出來一賣就是幾百幾千元。

一夜之間,手裡的破爛身價百倍,多大一個漏呀!

撿漏兒的文章就是從那時候開始風靡的。

神話,是忽悠大眾的最好手段。

沒有神話,大眾會迷失方向;有了神話,大眾手裡的銀子就沒了方向,都圍繞著撿漏兒升值轉了。

筆下“撿漏兒”要誇張,收藏點舊東西,沒事的時候,拿出來把玩把玩,如果餘興尚在的話,拿起筆來,寫上幾句,應該是件很好玩的事情。

但凡傳下來的那些所謂藏書記、藏畫記之類的玩意兒,如果仔細去翻的話,你也許會發現,古時候的人真的很可愛,也很優雅,那裡面絕少提東西是如何買來的,今後能不能保值升值就更沒有了。

明末清初,有人為了收藏,可以把家裡的田產、當鋪全部賣掉,就為了能把自己喜歡的舊東西買進來。

那些記錄藏品的文字,在今天的人眼裡,可能都成了天書。

不知道是古代的藏者都博學,還是今天的人們都盯錢。

十多年前,仿照著古人收藏的先例,上浦的李書恆李老寫了一些文字,也給張天元看了。

文字中,李書恆說自己記得那時候買過一隻筆筒,沒花多少錢,也就百來塊,一篇稿費的錢。

那時候寫一篇紀實類的文字,帝都可以拿一二百塊。

好的給南方,可以拿一兩千塊稿費。

可那時候南方的報刊幾乎不刊登收藏類的文章,所以他就給這隻筆筒寫了千八百字,寄給一家報紙。

買這筆筒的時候,不是看中它的年份,倒是上面的圖案挺招人喜歡。

記得他當時見了它,毫不猶豫地拿在手裡,還跟攤主說,這東西真不錯,老東西。

這不沒事兒撐的讓人家宰嗎?

不過那時候賣東西的人也沒有那麼精,一百來塊就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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