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團彼此交流著眼神,紛紛點頭沉默,算是預設他的要求。
“我想送完父母最後一程,然後在服役。”
眾人議論紛紛,死黨們打抱不平的吼道:“森哥你放心吧!我們會一直陪著你,陪你送完伯父伯母最後一程。”
“多有孝心的孩子,可惜了……”
法官們商議片刻,主法官站起來吼道:“所有人起立,本院現在宣判:被告人蕭森瀚因公徇私,明知犯罪分子被制服情況下,未正確選擇自己的處理行為,卻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致人死亡,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採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破壞司法公正。”
“判決如下:蕭森瀚以過失犯罪,入獄一年。鑑於被告人特殊情況,法院特申請延遲一個月收監服役。如有異議,可申訴中級法院。”
“我服從判決。”所有人都為他捏了一把汗,聽到如此判決大夥都鬆了一口氣,只有蕭森瀚心裡清楚,這只是一個開始。
接下來法院要求當事人確認現場證物,當那把配槍遞給蕭森瀚確認的時候,他意外的發現,這配槍並不是他當初走火的那把手槍。在開庭之前他以明確告訴辯護律師,當時配槍開啟保險栓之後,就意外走火。辯護律師根據這一點尋找線索,結果槍支庫出具登記表上面記錄就是此槍編號,然後刑偵科的彈道測試結果也證明子彈就是此槍射出。
在無數的證據面前,蕭森瀚口說無憑,所以他並沒有提出槍是意外走火事件。就算提出來,現實的資料也會否定他。此刻面對被掉包的槍支,蕭森瀚可以確定是內部有人要收拾他。
都是一個系統內部的人,這種伎倆沒有高層領導的打招呼,一個普通的幹警有這個膽子嗎?蕭森瀚也算是高幹弟子,就算父母不在領導的崗位了,畢竟現階段還有一定的影響力。再說他自己也是警察,這種做法讓蕭森瀚有一種不詳的預感,難道父母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謀殺?
蕭森瀚冷靜而沉默簽字之後,法官隨後宣佈退庭。然後幾名獄警跟著他回到家,將二十四小時陪著他,直到葬禮結束。
離開法院那一刻,蕭森瀚算是徹底輕鬆下來,接到父母噩耗那一刻,他的心裡已經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是表面上看起來的那樣簡單!
他在法庭上如此沉默,不代表他沒有勇氣為自己申訴與辯解?而是連幕後黑手是誰都不知道如何接招?再說父母屍骨未寒,難道要讓案件一直拖著嗎?父母遲遲不能入土為安,他做不到!再者父母因公殉職的光環產生的影響力巨大,幕後之人也不敢大張旗鼓置我於死地?畢竟系統內部也要顧全臉面,也要平息憤怒,蕭森瀚相信法院絕對不會重判,相反還會刻意為自己開脫。
所以說申辯都是徒勞,浪費時間而已。這個過失罪怕早已經商定好了,只是到底要不要服刑?服刑多久?是緩刑還是立即執行?這才是討論的問題。
接下來的監獄生活才是蕭森瀚最終目的。他相信自己一旦申辯,判一年的緩刑絕對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蕭森瀚他必須進監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有進入監獄,他才有機會打探到此人如何是越獄?在監獄中此人與誰接觸過?到底誰是真正的幕後黑手?一切被掩蓋的真相才能浮出水面?這就是我蕭森瀚的自我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