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藍也沉默了一下,說:“所以你自己考慮吧。”
我問:“如果換做你,你會去嗎?”
“不會。”他回答得果決。
“如果她是你老婆呢?”
“不會。”
“如果你們有孩子呢?”
“不會。”
“這樣會不會太無情無義了?”我完全拿不定主意。
“我早就說過,我是個功利的人。”他說:“功利的人總是會在別人和自己之間選擇自己。”
我也好想做了功利的人,可我有孩子了,如果讓念念她們知道,肯定會更加討厭我。
我更拿不定主意了,說:“我本來覺得自己應該去,但現在被你這樣一說,我又覺得如果我去,那就是我瘋了。”
他問:“你自己沒有主見麼?”
我說:“之所以走到今天這一步,就是因為我的主見總是錯的。“
他抿了抿嘴,似乎想說什麼,又不敢說。
我說:“你說得沒錯,如果這是個計,那對我來說,回去無異於送死。但如果它不是,那……”
他說:“你想回去麼?”
“想。”
他問:“不是知道是送死麼?”
“但還是想。”我說:“你又要看不起我了吧?”
他沒點頭也沒搖頭,說:“既然想,那就回去吧。我硬攔你,你恐怕要反感。”
我點頭,心裡且還是猶豫:“你說……這件事真的是誑我得麼?”
“是。”
“這麼確定?”
“本來我有八成把握,但看你表情就知道是十成了。”他說:“是誑你的,你還想回去麼?”
我沒說話,萬一是呢?萬一他們家真的出事了呢?
我無論如何都拿不定主意,這時,蒲藍又說:“這樣吧,你回去。但咱們這樣約定,如果一定的時間內你沒有聯絡我,我就讓我的律師替你起訴離婚,到時你必須出庭,他再硬也沒法跟法院鬥。但這個方法需要你先簽一份委託協議,否則律師沒有資格代你起訴。”
我搖頭:”不行,這對我女兒來說太突然了,我還沒跟她商量好。”
“如果他不折磨你,就不需要起訴了,只是利用法院強迫他放你出來。”他說:“你知道,按規矩我無權干涉這件事,他是你老公,在道上的角度來說,他殺了你都是他的家務事。”
我說:“這樣就更不行了,到時我身上肯定帶傷,不用說法官就會看到。我女兒那麼大了,肯定要出庭,她根本不知道她爸爸這樣。到時他可能會永久失去撫養權,嚴重的話,甚至要關進精神病院。而且你也知道,警察一直都盯著你們,正愁沒有機會。”
他嘆了口氣,說:“但我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