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把牢底坐穿吧。”她看著我笑。
我沒說話,扣動了扳機。
鬼才信她是警察,我管她是不是警察。
接著我把手槍扔下,轉身快步下樓。
一路無驚無險。
我來到地下停車場,將染上血和硝煙味的制服脫下來扔到那具昏迷的屍體上。然後回車上穿好我的衣服,停車場裡詭異得安靜著,我想了想,開啟手機,裡面蹦出許多簡訊,都是繁音,無一不是發脾氣,還有來電記錄。
我不想給他打電話,於是編輯了一條簡訊,在上面寫:如果我有事,請您幫我照顧念念。我覺得發給繁音不靠譜,思前想後,發給了韓夫人,又發給了繁爸爸。
剛剛將汽車開出地下車庫,就發現幾輛警車正等在附近。
我的車被警車逼停,警察下車,拿著槍敲擊我的車窗,亮出了警官證。
我被帶上了警車,直到此刻才明白米粒話裡的意思。
即便米粒在我敲門時報警,警察也不會來得如此快。米粒既然給我開門,就證明她並沒有想到我要殺她。
所以,報警的是米雪。
我被她利用了,然而那又如何?
早晚都要被利用,被外人好過被自己的丈夫利用。
何況繁音還想要遺產,那他一定會盡最大能力撈我出來。他實在做不到,我養父也會想出辦法來。
我被帶進警察局,先關到了審訊室,起初並沒有人來審訊我。我就自己坐在這兒,心裡開始想念念,但說真的,我不後悔。我已經好久沒這樣“痛快”過了,感覺自己總算不那麼委屈,雖然我更想宰的其實是繁音和我自己。
好久之後,來了兩個警察,開始詢問我米粒被殺的事。
我當然希望脫罪,仍有僥倖心理,因此什麼都不說。警察輪番轟炸,祭出法律條文,但我能做的只有沉默。
這一審就審了好幾個小時,我昨晚一夜沒睡,肚子裡還有孩子,又餓又累,滿腦子都是警察翻來覆去的問題。我不曉得他們有沒有拿到什麼證據,反正我什麼都不要交代。
我沒得到什麼順口的吃得,每當睡著就會被叫醒審問。這種精神折磨是很痛苦的,但是說真的,和繁音過了這麼多年,這種程度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
這樣一直過了好多天,這天,警察帶著一個人來了。
是繁音的律師團的人。
他問了問我交代的情況,說:“您不用擔心,您馬上就可以離開這裡,因為您是孕婦。”
我問:“我女兒還好嗎?”
“二小姐很好。”他說:“繁先生讓我轉告您,要您不要擔心任何事,畢竟您沒有犯罪,那天的事您也完全不知情。”
我點頭,心想被我料中了,於是說:“替我謝謝他。”
在這裡不方便叮嚀我什麼,他只說警方之前審我的部分方式有法律爭議,對此他們已經在交涉。他告訴了我一些法律條文,都是應付警察審訊的。看樣子警方真的缺乏關鍵證據。
律師成功介入後,被審訊時就舒服多了,因為孕婦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