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沒有看仔細。”
“不管。”我說:“你必須解釋清楚,到底是野女人織的,還是你自己不疼孩子,給孩子買衣服還買的這麼失敗,還……”
“閉嘴!”他本就為數不多的耐心在我的囉嗦當中崩潰,怒吼道:“那是我織的,一時沒注意織多了幾圈!”
“真的呀?”我問:“你真的會織毛衣?”
“很奇怪麼?”他的語氣有些無奈:“手工課學過。”
“哈哈!”我不是在笑話他,我只是覺得好違和:“如果小甜甜織毛衣那我還,你居然……”
還織得挺好的,我不等他說話便問:“顏色也是你選的?”
“嗯。”
“好可愛。”我說:“上面的小兔子也是你織的?”
“有花樣圖。”他說:“不要那麼大驚小怪,這不復雜。”
“沒有,我只是無法接受你那拿槍拿刀的手突然開始織毛衣而已。”我說:“有空也給我織一件好不好?”
“做夢。”他說:“你那麼大個兒。”
“那就圍巾……”
“不。”
“手套也好。”我說:“比念念的衣服都小了。”
“自己買。”繁音說:“把毛衣要回來,我拆了改改。”
“你還會改?”好想笑。
“會織當然就會改。”他飛快地說:“就這樣,記得拿回來。”
這是要掛電話,我忙說:“你答應給我織一件我就拿回來,否則我就不拿!”
“那就別拿了。”他“啪”的一聲掛了電話。
拿當然還是要拿了,不過我也好想要啊。穿出去就說是繁音織的,我估計這個世界上不會有幾個人相信。
可惜沒這命。唉,當他老婆真辛苦,還是當他女兒比較好。
我跟念念商量好,說毛衣是爸爸織的,大小不對要拿回去改。她表示她不嫌棄,一個手長可以把短的那個揣進口袋裡。
真是體貼喲,但還是拿回去吧,否則繁音要焦慮死。
中午吃過飯後,我拿著毛衣回去,碰到繁爸爸,他也對毛衣表現出了巨大的詫異,跟我聊了幾句。我心裡依舊有些尷尬,沒怎麼回應,便沒再聊了。